煤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煤炭采购工作,遵循水泥公司煤炭采购集中管理的原则,依据水泥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一、煤炭供应商管理1、水泥公司要建立合格煤炭供应商档案,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在供应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发现一次即永久取消该供应商供应天瑞水泥煤炭的资格。2、新进供应商必须要报审,报审资料为:煤炭经营许可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供应业绩、公司机构与人员组成、公司财务状况。报审程序为:分子公司供应处→分子公司财务处→分子公司总经理→水泥公司物资部→水泥公司分管副总,涉及发票等特别情况要与税务部门沟通。3、新进供应商报审通过后必须要进行试供应,试供应时间为一个月,或者一个大于5千吨的固定数量。试供应必须先签订合同,供应价格要低于目前在供最低价格5元/吨以上。试供应主要考核供应能力、供应质量、财务经济能力。试供应期结束后,由分子公司物资处、质管处出具评估意见,报水泥公司物资部批准备案。4、批准的新进供应商即为本公司水泥煤炭合格供应商,具备参与水泥公司定期进行的招标、询价采购或者反向拍卖资格,在煤炭市场紧张的时候可经水泥公司物资部批准后直接谈判,按谈判价格签订……市场经济环境下电煤采购风险的认识当前,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我国煤炭市场上,开发供应商法律法规观念淡薄,采取各种手段谋取暴利,如非法开采、无证经营、官煤勾结、职务关联交易等等,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我国整个煤炭市场,供应短缺(甚至断货)、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现象相当普遍。浙江作为电煤需求大省,年采购量超过三千万吨,电煤采购商如何认识来自煤炭供应市场以及企业自身在煤炭购入到达电厂在量、质、价等方面的风险,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达到规避燃煤采购风险的目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以下谈两点粗浅的认识。一、加强对煤炭供应市场和煤炭购入中量、质、价方面的风险识别1、对煤炭供应市场风险的识别煤炭供应市场是煤炭供需双方对煤炭资源进行有机整合与配置的集散地,是进行煤炭交易的场所,也就是煤炭采购风险的寄居地。煤炭供应市场的风险主要有:首先是国家宏观调控所带来的市场缺货风险。由于个别煤矿主、特别是私营矿主以及煤炭经营商为了谋取暴利,忽视安全生产,非法开采、无证经营等导致了全国范围的矿难事故频发。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煤炭资源的肆意毁损,采取了坚决而有效的措施,对非法开采、无证经营的矿商坚决予以取缔。这种情况下,煤炭供应市场难免资源趋紧,电煤采购商面临着严重的缺货风险。其次是煤炭供应市场的资源垄断风险。随着人们对一次能源有限性认识的不断提高,煤业公司业主们试图谋求煤炭行业霸权,利用现代化市场信息手段,达成了空前默契,形成了统一的供货行动、供货价格,达到了煤炭市场的垄断经营。这给我们煤炭大用户──电煤采购商带来难以承受的价格与质量问题。再次是官煤勾结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于近年来煤炭行业利润丰厚,煤炭经营业主们为巩固自身的市场利益和地位,千方百计逃避政府部门监管,一些人不惜代价大搞权钱交易,让重权在握的政府官员及主管私营煤矿、私营煤业公司的国家公务人员,以干股形式,或以象征性的少量资金在私营煤矿、煤业公司入股,在其权力触及到的范围内以权游说,给煤炭用户带来了劝购风险。2、对煤炭购入进场量、质、价方面风险的认识煤炭购入进场量、质、价方面的主要风险有1)职务收益所带来的舞弊风险。从事煤炭采购进场量、质、价控制和管理人员,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受煤炭业主、煤业经营公司的各种好处,想方设法为其提供方便,从而导致了职业舞弊行为的发生。在电煤采购过程中负责量、质、价控制和管理的主要部门有:负责煤炭采购签约的市场经营部门、调运销售部,负责质量检测的煤检中心,和负责煤款结算的结算部、财务部等。煤炭供应业主特别是私营业主通过与这些要害部门的业务人员频繁接触,了解其需求,采取各种方式麻痹其意志,通过职业舞弊而获取更多的利润。职业舞弊的主要表现有:提高采购价格、选优质煤取样制样、虚增煤炭重量、加速办理煤炭结算手续等等。2)入股煤业公司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同政府官员及监管机关入股煤业公司一样,有些企业相关领导及业务部门的重要岗位人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不起种种私利的诱惑,很容易被私营煤业主的糖衣炮弹打中,加盟他们的煤业公司,从而给采购煤炭在量、质、价等方面带来了交易风险。3)检重量、采制样分析偏差所形成的检验风险。检重量的风险后果是直接导致采购煤炭数量的虚增,从而加大了煤炭的采购成本,表现方式有:运煤车辆人为加重,运煤货船人为加重,如注入水分、放置铁器、清仓不彻底等。采制样分析偏差是指采样员收取了煤炭业主特别是私营业主的好处后,人为操纵煤炭质量;同样,如果制样人员在煤炭业主那里得到好处,人为地将样本中的油土矸石除去,以此提高煤炭质量,这就大大增加了采购煤炭的质量风险。煤质分析的结果与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及其主观因素有关,如果分析人员技术差、收受了煤炭业主给予的好处,很容易产生职业舞弊行为。一般情况下,煤款结算是按质论价的,不同的发热值、水份、灰分点、熔点、含硫量指标的煤炭,其结算的价格也不相同,而人为地提高了采购煤炭的质量水平,势必引起采购成本的大幅增加。4)煤炭结算方面存在的财务风险。近几年煤炭市场一直是卖方市场,对于火力发电企业来讲,煤炭的及时供应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所以煤炭结算处于被动地位,经常以预付款或带款发货且不留质保金的形式结算,货到付款的情况更是常见,这些结算方式给煤炭采购商带来了很多财务风险,如丧失资金的时间价值、煤炭质量缺乏保障、煤款被骗等等。二、加强煤炭供应市场和煤炭采购进厂量、质、价方面的风险控制1、打破煤炭资源地域性封闭利用模式。煤炭需求单位应建立采购同盟,向国家呼吁取消煤炭生产地区的煤炭出境收费项目,实现煤炭资源全国性的合理配置和自由流动。通过成立国家级煤炭市场,消除本地煤炭业主在煤炭供应市场上的垄断,从而降低煤炭采购风险。2、建立煤炭资源控制机制。与煤炭生产商联营,共同建立煤炭生产基地,保障发电企业的批量煤炭耗用,化解煤炭供应风险。3、合理选择供应商。煤炭采购企业在采购过程中,要选择诚实守信、保质保量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强化监督和管理。4、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完善电煤采购在量、质、价等各环节上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煤炭招标采购制度和煤款结算制度,明确企业内部煤炭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规范,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作规范的教育和培训,从制度上、人员素质上规范煤炭采购行为,降低采购风险。提高对煤炭采购风险的认识,不仅仅是采购人员、采购部门的事情,应该引起公司层面的高度重视。只有加强对煤炭供应市场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确保电煤生产的最佳煤炭库存量,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才能有效规避来自煤炭供应市场各个环节和方面的风险,有效降低煤炭采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