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拆安全协议书甲方:榆林市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警苑小区第五项目部乙方:榆林市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确保塔吊安装、拆除工程中的施工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资质,塔吊安装、拆除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成套的安全资料,如:租赁资质、安装拆除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成套资料;2.塔吊安、拆时乙方应由专人负责安全事宜,确保安、拆过程中的操作安全,塔吊安装完自检合格后报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手续齐全后,塔吊的所有资料由项目部备案;3.塔吊安装、拆除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乙方应对所提供资质承担相应的责任,安、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塔机的安装、拆除说明和各自的操作规程认真操作,严禁违规章冒险作业,确保操作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4.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不得从事塔吊安装拆除作业;5.甲方应对所提供的供配电系统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电压降应符合的正常运转要求;6.甲方在塔吊进出场过程中应为乙方提供畅通的安全通道和满足操作要求的安拆场地;7.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