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撰写及审查--生物制品处潘爱群最常用的专利法条款:-专利法第5条-专利法第25条-专利法第26条第3和4款-专利法第22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1条第一章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专利法第25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专利法25.1(3)定义:是指以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诊断方法:是指为识别、研究和确定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病因或病灶状态的过程。满足下列条件的方法:(1)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对象;(2)以获得疾病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直接”?根据现有技术中的医学知识和该专利申请公开的内容,只要知晓所说的诊断或检测信息,就能够直接获得疾病的诊断结果或健康状况。一种体外测定组织损伤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从哺乳动物分离出的组织中检测野生型MTS基因或其表达产物的体细胞改变,该改变即表示该组织存在瘤形成。一种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下述具体步骤:(1)设计6条针对基因型的型特异性探针并在探针5’端修饰活性氨基;(2)将活性氨基标记的探针依次固定在尼龙膜上,制成检测膜条;(3)用标记生物素的引物进行HBVDNA扩增;(4)将扩增产物与检测膜条杂交,以过氧化物酶POD与四甲基联苯胺TMB显色;(5)通过判断基因分型结果确定血液中乙型肝炎病毒的具体基因型。一种犬细小病毒的PCR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一)设置PCR检测试剂盒,该试剂盒包括:(1)PCR试剂管,……(2)阳性对照,该对照为经CTAB消化,酚氯仿抽提的犬细小病毒DNA模板;(3)阴性对照,该对照为不含犬细小病毒并经热处理的粪样;……一种快速检测灿烂弧菌的PCR方法,其特征在于有如下步骤:a.将25μlPCR反应试剂置入0.2mlPCR管中,反应试剂中的上游、下游引物分别是:VsF:5′-GGACGGGTGAGTAATGCCTAG-3′;VsR:5′-GTTAGCCGGTGCTTCTTCTG-3′;b.将微量的待检测样品放入a步骤所述的PCR管中,应用PCR仪进行扩增反应,反应条件为:94℃预变性4min,然后进行如下30个循环:94℃变性50s,56℃退火50s,72℃延伸50s;最后72℃延伸5min,4℃保存.c.取5μlb步骤的PCR产物与6×PCR上样缓冲液混合,在加入溴化乙锭染色的1%琼脂糖凝胶电泳中以DNA分子量标记作为对照进行检测。下列方法属于诊断方法:患病风险度评估方法疾病治疗效果预测方法基因筛查诊断法例1一种评估个体对利用鱼油进行的炎性疾病疗法的敏感性的方法,包括测定该个体与TNF-α-308,LT-α+252和/或IL-6-174等位基因多态性相关的基因型;由此判断所述个体是否对鱼油治疗有良好反应。例2:一种预测钙拮抗剂药效的方法,该方法通过采集受试者的生物样本,测定受试者的肾上腺素受体基因多态性,预测钙拮抗剂药效。例3一种评估乳癌状况的方法,包括:在选自由SEQIDNO:1-56组成的小组的基因组合中,鉴定每个基因相对于正常种群中相同基因的表达的差异性调节。例4一种确定骨损伤易感性的方法,包括确定男性或女性个体中INHBA基因的至少一个等位基因在第39位多态性的存在或缺失。例5一种对个体的高血压易感性进行辅助性诊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步骤:检测该个体的ACE2基因、转录本和/或蛋白,并与正常的ACE2基因、转录本和/或蛋白相比较,存在差异就表明该个体患高血压的可能性高于正常人群。基因筛查诊断法一种耳聋相关基因的检测方法,该方法包括检测GJB3基因第250个碱基的改变或由该碱基改变引起的表达产物的改变。基因筛查诊断法•一种检测与精神分裂症相关的单核苷酸多态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步骤:•(a)收集待测者的静脉血液样品,提取DNA;•(b)取250ng基因组DNA分别用XbaⅠorHindⅢ于37℃酶切2小时,70℃灭活20分钟;•(c)酶切后的DNA分别用0.25μMXbaⅠorHindⅢadapter和250UT4DNA联结酶16℃联结2小时,70℃灭活20分钟;•(d)连接产物分成3孔,每孔PCR反应体系总体积为100ul;•(e)PCR反应产物经纯化,与AffymetrixGeneChipHumanMapping50KArrayXba240和Hind240基因芯片杂交;•(f)杂交后的芯片经洗涤、染色,用扫描仪和分析软件检测单核苷酸位点是否存在多态性。“疾病治疗效果预测方法”一种评价EGFR靶向治疗药物治疗癌症病人潜在效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测定病人一种或两种EGFR基因中的多态性序列。二.治疗方法是指为使有生命的人体或者动物体恢复或获得健康或减少痛苦,进行阻断、缓解或者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受体酪氨酸激酶(RTK)和至少一种抑制剂用于治疗和/或预防RTK机能亢进诱发的紊乱,尤其是癌症的用途。治疗方法: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用于治疗黑素瘤中的用途制药用途: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在制备用于治疗黑素瘤的药物中的用途。治疗方法包括以治疗为目的或者具有治疗性质的各种方法。预防疾病或者免疫的方法视为治疗方法。第二章说明书技术方案的充分公开取得专利保护的首要条件:说明书应当通过文字记载充分公开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内容。审查条款:专利法第26第3款产品发明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产品的确认产品的制备产品的用途(1)产品的确认明确记载其结构(基因的碱基序列,多肽或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等)在无法清楚描述其结构的情况下,应当描述其相应的物理-化学参数,生物学特性和/或制备方法等。(2)产品的制备--必须公开产品的制备方法(除非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原始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的记载和现有技术无需该描述就可制备该产品)(3)产品的用途和/或效果应在说明书中描述其用途和效果,明确记载获得所述效果所需的技术手段、条件等。与药物有关的发明说明书如何充分公开--“药效试验证据”药物化合物(组合物)药物用途发明可接受的实验证据类型:体外试验(细胞实验)动物试验临床证据常见问题分析:情况一:只有结论,没有实验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治疗肝炎疾病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含有多肽A。【说明书】疗效实施例中仅提供了所述药物组合物对肝炎疾病的治愈率为80%的定性描述;没有提供具体试验数据。【分析】对治疗效果的定性描述不足以证明该药物有所述效果;从现有技术和说明书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确定多肽A能够治疗XX疾病。结论该用途发明没有公开充分。情况二:“自称”的发明目的与“实际实现”的发明目的不一致例1:要求保护如下的发明(权利要求书):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在制备用于治疗黑素瘤的药物中的用途。说明书描述发明目的:用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制备药物,提供更安全、更有效及更易耐受的治疗黑素瘤的改进方法,用于治疗黑素瘤的患者,意图使患者的预期病情稳定生存时间延长。实际达到的情况:说明书中只给出了临床研究设计以及研究计划、患者筛选条件、指标分析等内容,其实验结果仅能证明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能够用于治疗黑色素瘤。实际达到的情况:没有证实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b具有“更安全、更有效及更易耐受”、“使患者的预期病情稳定生存时间延长”的治疗效果。例2要求保护:含有SEQIDNO.2的核酸在制备疫苗中的用途。说明书提供:在说明书部分记载了SEQIDNO.2的核酸能够编码的蛋白序列是SEQIDNO.1;提供了SEQIDNO.1的蛋白在制备疫苗方面的有关实施例和实验数据,说明书没有提供:说明书没有记载SEQIDNO.2的核酸在制备疫苗方面的实施例和实验数据。分析:--由SEQIDNO.1的蛋白可以制备出达到目的的疫苗,不能推导出编码该蛋白的核酸也具有同样的功能。由于核酸直接进入机体内是否能够进行表达,并保持其所预期的抗原性从而诱导出足够的免疫反应,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预测的。结论: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由SEQIDNO.2的核酸制备疫苗的技术方案。第三章“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及审查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专利法第五十六条)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权利要求的内容直接决定了专利权的保护效力,影响到申请人的利益。权利要求的特性1.不同类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效力不同产品权利要求方法权利要求权利要求的特性2.权利要求描述的特征越多,保护的范围就可能越小决定权利要求质量的因素:针对同一发明,不同的申请人(代理人)可以撰写出保护范围完全不同的权利要求。决定权利要求质量的因素:发明的本身;对专利知识的掌握程度(申请人、代理人)“经验”和“技巧”正确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进行正确沟通)满足专利法的哪些条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1条(清楚、完整)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得到说明书支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和四款的规定(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第一节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该清楚、完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1.牡蛎低分子活性肽,其组份含有八种蛋白,分子量分别为44kD、39.8kD、31.6kD、10kD、7.9kD、6.3kD、5.3kD和5.0kD,其中5.3kD的蛋白可被阳离子交换柱琼脂糖凝胶CM-SepharoseCL-6B强烈吸附,是一种碱性蛋白。【说明书描述】该申请中所述的牡蛎低分子活性肽是一种提取混合物,其通过普通蛋白提取纯化步骤获得。说明书并没有给出该活性肽的具体序列。【分析】多肽的权利要求应当:限定氨基酸序列或编码氨基酸序列的结构基因的碱基序列;在无法清楚地描述其结构的情况下应当描述其理化参数、生物学特性和/或制备方法。结论:该权利要求是不清楚的--不符合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1条的规定。修改:申请人应将该活性肽混合物的制备方法限定到权利要求中。第二节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例1一种CD40结合分子在制备用于治疗肿瘤或传染病的药用组合物中的用途。说明书提供的实验证据:仅仅提供了可以治疗肿瘤的证据,没有提供可以治疗转染病的证据--得不到实施例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修改后:一种CD40结合分子在制备用于治疗肿瘤的药用组合物中的用途。例1减毒病毒与喜树碱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疗肿瘤的药物中用途,其中所述病毒选自新城疫病毒、麻疹病毒、水泡性口炎病毒、流感病毒、辛德毕斯病毒、小核糖核酸病毒和粘液瘤病毒。说明书提供的实验证据:减毒的新城疫病毒与喜树碱化合物的组合物可用于治疗肿瘤。--得不到实施例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修改后:减毒病毒与喜树碱化合物在制造用于治疗肿瘤的药物中用途,其中所述病毒选自新城疫病毒。第三节:“专利性”的审查授予专利权的必要条件:新颖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创造性(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实用性(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I.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审查--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例1“公开不充分”的现有技术是否可以作为“对比文件”(缺乏实验数据)【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治疗XX疾病的药物组合物,其中含有多肽A,该多肽具有SEQIDNO:2所示的氨基酸序列。【说明书】说明书中公开了多肽A结构、制备,以及多肽A可与药物学上可接受的载体配制成药物组合物;并且提供了足以证明多肽A(或含多肽A的药物组合物)可用于治疗XX疾病的动物学和临床实验证据,【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公开了除疗效实施例和动物学和临床实验证据之外的该申请说明书的其它所有内容。【结论】推定对比文件1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例2“病理或者药物作用机理”不同的对比文件【权利要求】1、用于非肠道给药的药物组合物,其包括IGF-1和药用载体。【权利要求】2、IGF-I用于制备通过非肠道服用IGF-1治疗或预防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损伤的药物的用途。【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公开了IGF-I可以与药用载体形成用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