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工作责任书夏季来临,天气越来越热,学生溺水事故进入了高发期,为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签订《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书》。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及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把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总负责,所有行政人员、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分工包校(园)。学校与班主任、班级与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责任,确保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规范、有序。二、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学校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板报、广播、主题班队会、电教设施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落实好教育局防溺水教育“八个一”要求,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杜绝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三、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途中结伴而行,按时回家、准时返校;不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及时呼救,不盲目下水施救。加强路队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治作用,将学生自治向村组屋场延伸。四、健全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宣传教育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按报告程序及时向中心小学报告,做到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五、加强与社会联系,发挥乡镇、村(居)、家长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村(居)、乡镇的联系,共同做好小学生(幼儿)校外游泳安全的教育、监管工作。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会、发短信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与村(居)、乡镇加强联系,要求并督促村(居)在河边、湖边、塘边、水库边等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悬挂安全警示标语,责成水域权属人、经营者履行维护、警示、巡查职责,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立义务监督管理员。六、学校自觉承担过程督查、事后倒查责任。责任学校:校长:二〇一八年四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