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草小学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的治安管理,真正发挥学校保卫队伍的作用,防止校内治安和其他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共同创造良好而和谐的教学环境,特作出如下校园治安巡逻的制度和规定。一、校园的治安巡逻、巡查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勤巡逻制。二、每班值勤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执勤时携带学校发给的警械,夜班须携带照明电筒。三、白天除设门卫岗外,学校设流动岗哨,负责巡逻工作,特别对要害部位重点巡查,加强防范。四、夜晚由两人负责巡逻,负责校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部位的巡逻。五、每班上、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以上场所的门窗是否完好,要按时开启监控报警系统,按本岗所负责的巡查路线,必须不定时无间隔地进行巡逻。夜班门卫岗零时后要不定时对所负责的路线进行巡查,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六、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七、遇到突发事件(如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自然灾害)威胁到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时,首先要设法制止事态的发展,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八、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水草小学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