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中学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公共财产以及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教育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关精神,现与我校各位班主任签订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二、各位班主任均为本班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三、各位班主任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教育学生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四、各位班主任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予以排查、解决。并指导好所在班级的消防安全工作。五、各位班主任要督促本班每日值日生做好对本班教室电源、电器、门窗的检查。六、各位主任要协助学校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要对消防设施要勤于检查,齐备、完好、有效的设备要保管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妥善解决。八、各位主任必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要领,操作规程确保发生火灾时人人都能参与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战之能胜。九、此责任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学校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十一、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期,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责任人若变动请向接替人交接,并到学校安全法规室办理手续备案。坪上中学安全法规室(章)年级班责任人(班主任)签字: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