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府发[2011]47号2011年深入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乡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以服务平安黄土建设,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核心,已全面准确掌握全乡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帮教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为特殊人群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提供科学决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1、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乡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率达到100%,帮扶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矫正期内服刑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工作环境更为优化。2、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进一步健全。一般帮教对象的衔接率达到90%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以上。3、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和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青少年就学、职业培训、违法犯罪预防、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有序进行。4、高危人群管理服务机制日益完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患者、吸毒人员的治疗和教育改造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率、巩固率明显提高;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的管控机制进一步常态化。三、工作措施(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看守所、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1)社保所牵头,农技、农经、财政等部门配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税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每年拿出不少于5%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制定并采取具体措施,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创业、就业技能。(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4、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专职安置帮教工作队伍,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丰富和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5、制定出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司法所牵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需要,出台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纳入乡平安建设考核体系。6、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二)社区矫正工作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乡党委、政府和乡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强化宣传。由司法所牵头,公安派出所协调配合,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质地位和主要任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3、出台我乡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在去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研究制定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广的工作意见,使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全面推开。4、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完善。(三)青少年群体工作由团委牵头,公安派出所、民政所、教育机构、社保所、司法所、乡工会、乡妇联等责任单位共同参与,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和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开展排查摸底,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等部门。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的工作,注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强化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业的青少年,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高危人群管理工作1、加强调查研究。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卫生、民政办、乡综治办协作配合,按照摸清底数、分类管控的思路,加强对高危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有显示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2、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对有社会危害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的精神病人,卫生、民政、公安部门联动,基层组织、家庭配合,落实治疗、管控措施。3、加强对违法犯罪艾滋病患者的管控工作。对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由公安、卫生、综治部门协同,加强治疗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会。4、强化“法轮功”人员管理。由综治、公安、民政部门协同,对已经彻底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落实好解脱政策;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组织帮教力量进行攻坚,提高转化率、巩固率。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委、乡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职责,把部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健全责任机制。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责任制,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协调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司法所切实负起统筹协调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务求实效。(四)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责任单位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考评结果由乡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乡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究。黄土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十日主题词:管理创新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实施方案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综治办。黄土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011年3月10日印发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