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2532%24%25%1.94%6%132===75%75%42.3.51945195519511952195119521953195519651965197319736GNP19741986197650197971979851986194519557195519651234519651973196519721974868391111994102005381352%29%40%17%4%4%6%2005351748%36%14%1%4%2%43%11121312314151617附件1:产业振兴系地区开发政策低开发地区工业促进法农村地区工业等导入促进法工业再配置促进法高度技术工业集积地区(都市)开发促进法综合保养地区治理法(保养地法)关于促进与地区产业升级相关的特定事业集积的有关法律多极分散型国土形成促进法与地方据点都市地区的治理及促进产业业务设施再配置相关的法律关于搞活特定产业聚集的临时措施法律搞活中心市区街道的有关法律新事业创出促进法目的增加就业、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均衡国民经济发展在农村地区引进工业,促进农业和工业均衡发展,优化就业结构促进工业从高集积地区向低集积地区转移,均衡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国土均衡发展,提高国民福利促进工业高集积区以外地区发展以高技术产业建设舒适的国民生活;地区振兴;在提高国民福利的同时,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发展进租借业,软件业,情报服务业务,设计业等特定产业的地区集聚,促进地区产业升级建成地区振兴据点,促进大都市圈的功能分散。提高地方据点城市地区一体化程度,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优化产业业务设施配置;促进地方自立发展和国家均衡发展促进经济低迷的中小企业聚集地区进入新的技术领域,搞活地方经济完善中心市区街道功能,提高经济活力,促进地区振兴及维护其秩序支援个人创业、创建企业,中小企业运用新技术,促进地区的自立发展。对象地区在低开发地区,可以预见通过促进地区内工业发展能够促进发展的地区1)依据农业振兴法,在农业振兴地区的市町村;2)依据山村振兴法,在振兴山村中的市町村;3)依据过疏法,在过疏地区等在大城市及周边地区,工业聚集程度非常高,且在该地区有必要进行工厂转移的地区三大城市及周边地区之外;满足拥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有能够进行高水平的教育、研究的大学,容易利用高速输送设施的条件,由都道府县制定计划,并由国家承认1)有良好的自然条件的地区2)大城市以外的地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地区,由主务大臣确定在三大城市圈之外,有足够条件进行产业集积的地区在三大城市圈之外,满足主要设施用地等条件的地区(振兴据点地区),由都道府县制定计划,主务大臣确认人口及行政功能没有过度集中,以地区社会为中心的地方都市等有必要进行经济搞活的地区,由都道府县制定计划;基础技术产业聚集区;特定中小企业聚集区集中相当数量的零售业,发挥城市中心街道功能,满足一定条件的城市街区。满足拥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有能够进行高水平的教育、研究的大学并容易利用高速输送设施的条件,由都道府县制定计划,并由国家承认主要支援措施1)购买事业用资产事业用资产之时的纳税特例(国税)(2006年废止);2)特别土地保有税的非纳税措施(地方税)1)促进在农村地区工业导入基本计划,促进按照计划实施的设施建设、各种事业;2)减轻在农地等转让时的所得税(国税);3)转卖后购买事业用资产之时的纳税特例(地方税)1)与迁移处的土地・建筑物相关的固定资产税的免税(地方税);2)迁移企业的草坪、物流设施的补助金1)高度技术工业用设备的特别折旧(国税);2)与一定的用地相关的特别土地保有税的非纳税措施(地方税)1)法人税、所得税的特别折旧(国税);2)与事业相关的事务所税的减轻(地方税);3)无利息借贷1)促进由地区振兴治理公团主办的业务团地的创建;2)产业基础设备基金的债务保障;3)事业用资产的特别折旧(国税);4)特别土地保有税,事业所税的减税(地方税)1)事业所税的减免(地方税);2)房地产购买税、固定税减免1)产业业务设施的特别折旧(国税(2002年废止);2)事业用资产的购买特例(国税)(2001年废止);3)与在据点地区被设置的产业业务设备相关的特别土地保有税,事业税的特例(地方税)(2006年止);4)地方债的特例等地方财政上的特例1)与购买机械装置有关的特别折旧(国税);2)事业所税、特别土地保有税减免(地方税);3)中小企业・工会等技术开发的补助金1)推进市区街道改善事业(低利息融资等);2)对商业设施设置进行无利息融资;3)特别折旧等征税的特例1)先进技术导入时的事业资金低利息融资;2)产业基础设施基金的债务保证附件2:地区振兴系地区开发计划主要内容离岛振兴法大雪地带对策特别措施法山村振兴法过疏地区自立促进特别措施法半岛振兴法目的改善离岛地区落后的产业设施和生活基础设施的状况,促进离岛的自立发展,提高岛民的生活安宁和福利在由于积雪特别多造成产业发展停滞,并影响居民生活水准的提高的地区,通过改善与防止和解决雪害等产业相关的基础条件,振兴产业,提高人民生活培养承担国土保护、水源滋养、自然环境保护等重要责任的山村的活力,提高居民福利。对因人口显著减少而造成地区社会活力降低、生产功能及生活环境设施水落后的地区采取措施,促进地区自立,提高居民福利,扩大就业,改善地区差异。促进因三面环海、缺乏平原而导致产业基础设施及生活基础设施的水平较低的半岛自立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对象1)与本土的最短航线距离(外海5公里,内海10公里以上);2)定期航线的航班数(大约每天3次航班以下)。同时满足相当落后等条件的地区,由主务大臣指定依据积雪标准,由主务大臣指定森林面积覆盖率高,交通条件及经济文化的各种条件不利,产业开发程度较低,且居民生活文化水平低的山地及其他满足一定条件的地区1)人口减少率、老年化率等的数值在一定基础之上;2)财政力指数(标准财政收入/标准财政需要)在一定标准之下。满足上述条件的市町村1)一定的社会经济规模;2)高速运输设施的设备水平低;3)产业开发程度低。满足上述等条件的地区,由主务大臣指定主要支援措施1)制造业,旅行业,农林水产等销售业设备的特别折旧,转卖岛外特定事业用资产、购买岛内资产时的转卖购买的特例(国税);2)提高公共事业等的补助率1)提高各种设施补助率,扩大补助对象;2)缩短减额折旧资产的使用年数(国税);3)对固定资产评估中的寒冷地的修正(地方税)1)基本的市町村道等的建设由都道府县代为实施;2)森林、农业用地保全等的法人的特别折旧(国税)1)提高补助率;2)基本的市町村道的建设由都道府县代为实施;3)事业用资产的购买交换特例,减价折旧的特例(制造业,旅馆业,软件业)(国税)1)半岛循环道路的补助率的提高;2)基本的市町村道的建设由都道府县代为实施;3)与制造业、旅馆业相关的设施的特别折旧(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