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定期风险评估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粒状硝酸铵库房、多孔粒状硝酸铵库房。3、职责(1)安全生产部负责定期对公司内的两个重大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原材料和场所建立评估监控日常管理体系,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形成评估报告。(2)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况、数量,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盒。(3)保证硝酸铵库房的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4、重大危险源评估机构(1)公司以安全技术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2)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3)重大危险源评估小组或安全评价机构至少每3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当重大危险源升级时,必须由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定级。(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3年的;(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3)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重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程度的;(4)外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程度的;(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10人以上受伤,或影响公共安全的;(6)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6、安全评估的内容(1)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件、资料数据等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现场安全设备设施与有关标准、规程的符合性,及确保安全的可靠性。(3)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实际运行情况、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查找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程度。7、风险评估程序(1)前期准备;(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3)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估方法;(4)现场检查、对硝酸铵库房进行实地考察,计算硝酸铵量;(5)定性评估:根据重大危险源危害程度进行分级;(6)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7)做出安全评价结论;(8)编制安全评价报告;(9)安全评价报告评审;8、评估工作要求(1)重大危险源评估要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2)危险源评估小组必须严格安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进行评估;(3)安全评估内容和评估程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