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南京高淳35kV秦仙变电站35kV户外设备改造(16技改)工程工程劳务分包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国网江苏南京高淳35kV秦仙变电站35kV户外设备改造(16技改)工程劳务分包协议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网江苏南京高淳35kV秦仙变电站35kV户外设备改造(16技改)工程2、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区3、工程内容:秦仙35kV变电站一次设备交接试验二、工程分包范围分包范围:秦仙35kV变电站一次设备交接试验1、35kV断路器交接试验(5组);2、35kVCT交接试验(5组);3、35kV刀闸交接试验(5组);4、35kV避雷器交接试验(5组);5、35kV穿墙套管交接试验(5组);6、10kVCT交接试验(5组)。三、合同工期开工工期:2016年12月2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0日。四、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七、施工费用的确定、结算及支付方式:1、工程总费用(含税价)为闭口价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2、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余款由双方协商支付。八、工程材料管理: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施工,不得以其他不合格材料代替,剩余材料必须如数退至甲方指定仓库,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九、工程技术资料提供及施工技术交底: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于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2、乙方必须按图纸、规范和本工程的作业指导书施工。十、工程质量标准:1、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国家有关标准及图纸要求。2、结合工程实际决定是否约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指标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98%以上,工程验收一次成功。十一、分包资质要求:符合国家关于劳务分包相关要求。十二、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责任和义务:(1)配合乙方办理进行本协议工作内容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手续。(2)负责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验工作。(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4)负责配合乙方协调现场有关的工作关系。(5)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2、乙方责任和义务:(1)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勘查、保护工作。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施工。(3)乙方在组织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经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4)本工程按国家电力公司电气装置验收规范施工,如造成施工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场施工中工作人员不得吸烟。(6)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7)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技术规范、本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科学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施工,确保安全。(8)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供电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9)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及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或各种罚款。(10)按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文明施工标准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1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对其设备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服从甲方或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12)按时提交相关报表、完整的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1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实施。(14)工程竣工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对施工现场路道等障碍物的清理和恢复,并将现场恢复情况制成影像资料存档。(15)在甲方与其业主或委托单位进行工程总体结算时,乙方负责其施工的内容向甲方或审计单位进行解释并开展相应现场工程量复核、统计、计算、审核等工作,并承担因工程量误差造成的损失。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返工、拆除、重做等造成乙方损失,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2)违反合同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3)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况。(4)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报酬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6)甲方指派***同志负责现场的相关管理与协调工作2、乙方违约责任:(1)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2)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3)未按图纸、规范和本工程的作业指导书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与其他方发生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拿到工程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如转包或分包工程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责令其退场,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没有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目标及指标,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在统一着装、项目部安置、对外联系、现场安全围护、文明施工标志等事项上不按甲方人员要求办理,结算时甲方按甲乙双方的结算费用额的5%--10%对乙方进行处罚。(6)乙方不按时进行施工现场恢复工作的或进行现场恢复工作但没有恢复到位的造成其他损害类案件或事故发生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对虽然进行现场恢复工作,但因没有按要求制作保留现场影像资料、又因其他因素造成或发生事故而又无法说清楚受到牵连的,由乙方承担后果。(7)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约定时,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8)乙方指派同志负责现场的相关管理与协调、配合工作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工程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后自动失效。十七、其他:1、协议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事故按有关本协议内容方面的通用条款解决。2、本协议一式二份。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署页: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乙方:(签字)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附件1安全协议甲方: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网江苏南京高淳35kV秦仙变电站35kV户外设备改造(16技改)工程2、工程地点:南京市高淳区3、工程内容:秦仙35kV变电站一次设备交接试验二、工程分包范围分包范围:秦仙35kV变电站一次设备交接试验1、35kV断路器交接试验(5组);2、35kVCT交接试验(5组);3、35kV刀闸交接试验(5组);4、35kV避雷器交接试验(5组);5、35kV穿墙套管交接试验(5组);6、10kVCT交接试验(5组)。三、合同工期开工工期:2016年12月2日竣工日期:2016年12月10日。四、协议内容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劳务作业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DL5009.3)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8)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9)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10)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11)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暂定万元整(),在工程开工前,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同志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1人。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或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修、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10)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2)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4)编制并向乙方书面明确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措施,劳务作业前,组织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