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到行政部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套,工作牌20元/个);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费用。四、处罚措施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五、遵守事项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6、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六、附则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