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刑犯的狱情调研报告短余刑犯的改造,一直是监狱管理的一大难题。随着各项政策的调整,当前,监狱短余刑犯占押犯比例逐年上升。而监狱押犯结构,也由之前较为稳定单一的刑期较长的暴力犯的结构逐年多样化。短余刑犯比例的增加,直接提高了维护监区安全稳定的压力。本文就近期典型短余刑犯的心理行为等做相应的分析,以此探究对策,创新工作理念,以积极应对挑战。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和谐监狱的新形势下,全力维护监管安全持续稳定,促进监管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一、短刑犯现状分析典型个案1:林X豪。因盗窃罪被判十个月,5月份入监时,余刑只剩两个月。心理分析:该犯伟财产型罪犯。年龄低,文化程度偏低,捕前无业,混刑度日思想严重,认罪伏法意识淡化,自认为与长刑犯相比具有优越感。按照现行减刑假释条款规定,其无减刑。分析其投监开始,就没有早日获得新生的念头,服刑对其来说只是一种暂时被迫服从,忽视了改造过程和意义,混日子成了他们最真实的想法。行为表现:有了上述心理,决定了其行为表现为:遵守监规上行为养成差,随意性强,受其文化素质限制,认知能力较差,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时消极劳动,对其他罪犯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典型个案2:陈X富。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心理分析:该犯伟财产型罪犯,年龄偏大,有一定的减刑早日回家的渴望。但因其尚未适应监管、劳动环境,难以争取到理想成绩,而减刑的心理明显就是“一次就够”没有也无所谓的心理状态。有较为严重的投机改造心理,劳动拈轻怕重,缺乏吃苦耐劳精神,思想改造方向不明确。虽为奖励能尽力干,但是一基本达标就歇手不干。行为表现:其突出表现为责任意识、劳动质量意识不足。不够重视劳动成果。遇到质量要求不明时,不清楚反馈而是私下处理。如某款袖口裁片就因为一名车工的一句要求,在未得到质检员通知就擅自裁短,差点酿成质量事故。就以上两个典型个案及当前监区各短刑犯的情况分析。短刑犯的特点如下:1:短余刑犯所占比例逐步上升,短余刑犯违规违纪占押犯违纪比例有所上升,其身份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做事亦是目无纪律。有一定影响稳定,使违法违纪事件带有偶发性、突发性,不利监管安全。2:大多较年轻。属于财产型罪犯。所犯罪行有一定结伙性质,文化程度偏低,捕前主要是农民,打工或者无业、减刑次数基本没有,容易冲动意气用事,容易受让他人教唆摆布利用。3:改造投机性大。劳动意识、质量观念较差。对嘉奖的心态是可有可无。一旦扣分,极易出现自暴自弃,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和严格监控,极易出现突发的劳动质量问题乃至监管事故。4:意志消沉,敷衍了事对抗警察的管理教育。二、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建议措施1、依法、公平、公正严格执法。持续保证监规法律的制裁震慑不准其触碰法律法规、监规纪律的红线。依法是前提,只有依法,才能维护监狱的形象,保持监狱警察的权威。严打违规违纪行为,使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称,增强其遵守监规纪律的意识,明白哪些事不能做,促其消除“看、乱、变”的逐步改造心理。同时要及时打压违规苗头,使其安心改造。保证监管安全工作。认真做好科学化管理流程。要通过平时的观察,对罪犯进行初步了解,例如通过“耳目”“互监组成员”得知情况。也要做好谈话教育,做好谈话教育笔录。同时结合自己所观察情况进行对比,再采取措施进行针对教育,保证监管安全。2、积极推进罪犯亲情观教育。做好罪犯的感化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主要做好三项工作。1、通过开展亲情帮教会、监狱开放日等形式,开展组织罪犯亲属进监探望帮教,强化罪犯与亲属之间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增加亲情观念。3、开展祝福母亲系列活动,利用母亲节这一平台,在罪犯中开展“献给母亲的祝福”活动,抒发罪犯对亲人的感恩之心。3、开展亲情讲座,通过亲情事迹的讲解,培养罪犯的亲情观,增强罪犯的改造动力。通过以上办法,让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体会到改造的真正目的,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4、分押分管,因人制宜。严格按照《监狱法》的规定,调整监狱押犯的布局,做好分押分管工作。避免交叉感染。短刑犯由于本身的特性,应以不同的方法对其进行管理。5、加大奖励力度,探索多元化机制。(1)劳动奖励适当倾斜,物质奖励基数提高,并及时兑现。尤其是对于家庭条件比较差的短余刑犯。(2)设置劳动项目,提升其参与改造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多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感受到警察是关心他,使他不再重新犯罪,掌握劳动技能,减少其思想负担,缓和相互之间的矛盾。(3)减刑奖励机制的方案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他们的改造动力。首先,应考虑科学设置罪犯考核期和间隔。其次,给予弹性操作空间,适当提高短余刑犯的减刑幅。再次应简化程序,提高办案的效率。(4)强化监管改造环境。通过各种管理手段,管理措施以及加强环境调剂,及时狱务公开,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6、探索社区矫治工作。在西方有很多国家已经执行社区矫治这一制度,也取得较好的效果。社区矫治就是在不影响刑罚执行的前提下,以社区为基础,把符合一定条件的临近刑满释放的罪犯安置到社区,参加有偿或无偿的社会劳动,由政府有关执法人员和社会力量对其教育改造,帮助其完成由“监狱人”到“社会人”的转变。社区矫治既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有帮助罪犯减少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罪犯如一贯表现良好,即可到社区改造,表现不好或在社区违纪则失去此待遇,这样有利于短刑犯的积极改造。综上,正如温家宝总理提到的:“要让公平正义就像太阳的光辉一样温暖。”将温暖送进他们的内心,更好地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公平正义,必将更有利我们监狱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