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查表单位名称:企业负责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专家: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备注1重大危险源安全基础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是否为重大危险源逐项登记建档,每季度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每年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总结。3重大危险源达到国家总局40号令第九条标准,是否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4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5是否将重大危险源档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6是否编制重大危险源点安全操作规程,并正式发布。7是否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投入和安全监控管理费用。8是否制订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对事故隐患按照五定[定人员、定措施(包括预案)、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原则进行整改。9是否按照省安监局要求,在《信息管理系统》按时进行申报、登记、备案以及变更的管理。10岗位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11是否将危害后果及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人员。12安全设施、生产设备的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实行重大危险源现场挂牌管理制度13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1414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15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1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17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符合GB2894-2008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写明紧急情况下处置办法。18是否按照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第十三条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19重大危险源装置配备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监测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20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21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2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是否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23毒性气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24毒性气体的设施,是否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25毒性气体、液化气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26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是否设置视频监控系统。27是否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药品和设备。28是否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上安装防静电设施。29是否按照GB50057-2010要求对相关场所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整、有效。30是否按照GB50016-2006、GB50140-2005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31是否按照GB50058-92要求对相关场所进行建筑电气消防检测。32是否按照GB11651-2008配备个体防护设施。33是否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和声光报警、泄漏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34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安全标志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安全设施等防护效果。35是否在涉及剧毒化学品的部位设置防盗报警装置和实时监视系统。36是否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37应急救援管理情况是否按照AQ/T9002-2006要求,制订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38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证其完好和方便使用。39是否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40日常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正常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活动并形成记录。41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情况是否符合要求。42是否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个人。43是否定期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44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是否设有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进行定期检查,是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备注:企业有两处及以上重大危险源的,要分别填写,一源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