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平阳县卫生局: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平阳县卫生发展规划》、《平阳县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平阳县万全泰康西医诊所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平阳县万全镇底街一、机构选址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平阳县卫生发展规划》、《平阳县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二、机构选址周围有良好的环境和配套的相应公用设施,本诊所设置后可以作为民营医疗机构,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诊疗服务。三、机构选址相邻25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规划要求。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使用面积65平方米,可满足开展正常诊疗工作的需要。五、(新选址)属郑二村行政管辖范围内报告单位(签章):平阳县万全泰康西医诊所报告人(签名):徐向阳报告日期: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