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战略对增值税税负影响的分析报告一、增值税税费明细概况在这两年中,公司的增值税税费明细如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缴纳的增值税第八年1017165.80339586.30677579.50第九年2854351.00378652.082475698.92分析:增值税销项税额远比进项税额高,在第九年尤为显著二、公司经营战略与对增值税负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中,我们以“主销P3产品,精简库存和成本”为经营战略。这主要体验(一)生产计划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在生产计划上,着手开发P3产品,在产能上作好相应的生产配置。第九年的计划与第八年相差不多,略有不同的是在P3产品投入继续增大。以下为第八年具体的生产计划表:根据所指定的生产计划,生产设备、原材料、物流的采用都有相应的调整。在生产设备上,利用全自动生产线的充分产能,替代原有的两条手工生产线。此外加装一条全自动装配线,以生产P3。以下是生产设备租赁的费用,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为160000/1.17*0.17=23247.86(欧元),由于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使用简易计税法,销项税额为500000/1.03*0.03=14563.1(欧元)。(二)原材料采购在原材料采购中,为了生产更多的P3,采购的原材料M31、M32居多,涉及原材料数额为120多万欧元(不含税价),进项税额为则达到了220000多欧元。(三)运输费在物流运输中,由于原材料采购量大,以及我们经营情况良好,出货频繁,涉及的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则达到13600多欧元。(四)产品销售在产品销售中,影响销项税额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投射到公司的业务中,收入主要来源为销售P3产品的货款。由于增值税的税收筹划空间不大,所能筹划的部分应是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我国税法规定,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我们公司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增值税,同时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既使企业延迟缴纳增值税,又使企业的收入能够安全地收回。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例如,对于本应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延迟到第二年确认,从而使得公司的资金链条运行得更加通畅。三、综合分析综上所述,在整个生产中,我们统一筹划,精算成本,不积压存货,这便使得我们的进项税额并不高,使得资金有更多的利用空间。而在第九年中,销售业务的增大,使得我们的业务收入得到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的销项税额也十分之高。再加上第八年的部分销售款递延到第九年收取,使得最终的销项税额再度拔高。因此在这两年中,销项税额远比进项税额高,增值税税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