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方向乔世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必须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人为本,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尤其要充分认识到深化行政单位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迫切性和加速推进中国现行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极其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一、事业单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1998年底的统计资料,我国现有事业单位约131万个,人员约2919.8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13万人,占全国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60万人的59.9%。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分布在科研、设计、教育、文化、新闻及体育部门,其从业人数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43%。事业单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从业人员数量仅次于企业,是我国第二大社会组织,集中了我国大部分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已覆盖各个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是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为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一样,我国传统的事业单位也存在着一些严重的弊端。1.管理体制不顺,缺乏生机和活力长期以来,事业单位被看成是政府行政部门的附属物,事业单位多由各级政府主办,许多行政职能延伸到事业单位,以事代政,混淆事权。同时,应属于事业单位的事务又拿到机关,政事合一,导致政事职责不分,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关系不顺。与此同时,政府各部门对事业单位控制死,管得过多过细,管理方式和手段单一,使事业单位缺乏生机和活力。政府包揽过多,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民间多渠道办事业。例如我国的科研事业单位主要由政府承办,企业对科技的投入只占国家全部科技投入的13.8%,而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早已超过60%。2.财政负担沉重,事业单位面临生存困境财政包揽项目过多,对事业单位承担无限责任,导致财政负担沉重,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中事业费比例都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同时,事业单位本身支出范围过大,经费供给渠道有限,该由财政予以保障的却力度不足。加之历年物价上涨、人员超编和事业单位自身发展需要,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支持强度逐年减少等因素,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经费紧张的困难。从事业单位的角度来看,财政供应资金大多被“人头”吃掉,事业单位只有“吃饭钱”没有“干活钱”,不少事业单位甚至连“吃饭钱”也难以为继,导致其目标和行为偏离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过分突出小群体利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3.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由于部门分割、地区分割、行业分割、学科分割、军民分割,各自都力求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体系,事业单位布局分散,职能交叉,低水平重复设置,形不成规模效益,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资源造成了极大浪费。各单位各行其是有余,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不足,造成政出多门,效率不高。4.法制不完备,运行不规范目前我国还缺乏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专门法规。事业单位的设立虽然须由编制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但这种行政性审批,并不能替代依法登记。由于缺少事业单位的相关立法,事业单位的设立、归并、撤销主要取决于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意愿甚至是长官意志,有相当大的随意性。事业单位的运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和监督。5.政府职能的明显“越位”政府与市场社会中介组织的责任边界不清,权力扩张。传统体制下的政府无所不包,几乎囊括了所有社会公共权力,一些原来应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宜,一些本来应由非政府机构行使公共行政、社会性公共服务的职能实际由政府代替,事业单位实际上只是政府的二级部门。政府机构这种职能越位、责任缺位常常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6.事业单位社会化服务功能“缺位”事业单位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应该为政府和社会进行双向服务,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供政府服务功能的拾遗补缺。但是现在大多数事业单位都定位为“准政府”,运行方式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愿意面向社会寻求生存的空间,已经远远适应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僵化的机制也严重地束缚着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必须树立一种更公正、更民主、更独立的公共行政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事业单位,从而进一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二、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1.科学界定事业单位性质,分类管理和推进改革我国事业单位情况复杂,性质各异,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解决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准确定位和进行科学分类。事业单位改革将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不同功能、不同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国家在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步骤的安排上将有所区别,体现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避免“一刀切”。凡是承担公益任务、不能以市场为导向的事业单位,财政将保证事业经费供给,但要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凡可以由市场导向和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则采取分类推进的办法,积极进行社会化、企业化改革。根据目前我国各类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不同功能,现有事业单位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承担行政行为保障事务职能的单位。这类单位经费主要由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人事使用行政保障编制,依照公务员进行管理,按照行政机关确定级别。一经批准立即具有法人资格,不办理法人登记手续,为准政府机构(法定机构)。第二类,承担国家交办的发展公益事业、基础性任务,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单位。这类单位有偿经营,自我发展能力较弱,需要国家提供财政支持,经营收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政府按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业务项目,而不是按人员编制拨付经费。这类单位将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实行多样化的级别管理。对这类单位的部分单位可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并鼓励民间举办这类机构。这类单位的设置由编制主管部门会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批,并由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三类,从事有偿经营服务、具备自我发展能力、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单位。这类单位原则上实行企业化管理。自筹经费,照章纳税,人事、财务和业务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国家原则上不再出资设置这类机构,部分原有机构的国有资产要退出。鼓励民间大力参与发展这类事业。对于现有事业单位中确定为第三类单位的可直接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待其基本实现企业化管理后,编制主管部门将一次性核销原审批的事业编制。今后编制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和登记这类单位,如欲成立这类单位可直接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2.实行政事分开“政事分开”实质上包括政府和事业单位的两方面改革。实现“政事分开”,政府是主导,只有政府下决心转变职能,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规范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才能为事业单位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市场经济是利益多元化的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牵涉到政府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难度最大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可能单兵突进取得成功,需要与政府改革相配套,相辅相成。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事业制度现代事业制度是指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一整套事业管理制度,它是有关现代事业组织的事业法人制度、事业领导制度、事业人事制度、事业财务制度、运行管理制度、事业评估制度、事业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它既不同于中国传统的事业管理制度,也不能完全照搬外国的管理模式,而是符合中国国情并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事业管理制度。它的特征是:政事分开,责任明确,多元投资,科学管理,强化约束。现代事业制度应当具备以下特点:法人地位明确,主要职责清晰,治理机制健全,文化管理为主。在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已有的基础上,国家将现有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应当提供的公共物品的种类及水平划分为营利性及非营利性两大类,并引导营利性的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国外非营利性机构绝大多数都已经实现现代化,使得非营利性事业成为独立于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部类”。我国也将向这一方向努力,最终使我国的非营利机构基本实现社会化。其主要标志是:社会力量成为举办非营利机构的主体,非营利机构的收入主要来自社会,有大量的志愿人员在非营利机构中工作,非营利机构成为社会服务的主要创新源泉。我国事业单位,包括水利事业单位的改革要逐步与国际接轨,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的公共行政改革可以提供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其实质是探讨适应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高速发展时代的政府公共行政模式。借鉴国外公共行政改革的经验,我国事业单位未来将形成两种性质不同的社会组织。一种是市场化、企业化、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它们不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另一种是非营利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和社会管理职能。三、推进咨询服务业发展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国家行政体制改革进程的推进,事业单位原来承担的部分政府职能将逐步萎缩弱化,事权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幅度将大大缩小,最终要淡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如何解决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就变得十分突出。面向行业,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拓展更多的空间,大力发展中介服务将是可行之路。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共权力的下放,使政府从全能型转向有限型,从部门型转向公共型,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从发展趋势看,大部分原来由政府审批的项目内容将转而依托中介咨询载体,以提供市场服务的方式完成,这就给咨询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给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机遇。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与弊病,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众多事业单位中有着巨大的人力资源、科技资源、信息资源和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优势。对水利行业来说,设立和发展具有较强实力、较大规模的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和优化配置、节约、保护、管理为核心业务的咨询服务中介机构,有利于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能分离,推动中央新的治水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水利转变;有利于以人为本、体制创新,规范划分政府与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事权,充分调动各种人才的作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做好改变行政审批方式后的接续工作,承接政府退出的职能,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水利事业单位的整体改革与发展,改变目前“弱、小、散”的咨询服务机构的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设立并发展与水利事业相适应的咨询公司,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水利咨询业务过于分散和实力不强的现状,有效整合和统一全局的咨询服务资源,发挥整体优势,承担起有影响的、大规模的咨询项目业务,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扮演智囊团和参谋的角色,为重大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应的“疑难杂症”进行高质量、负责任的评估,保证对关键性水资源工程的科学论证,从而为水利部门行使政府职能提供坚强的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