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号家具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2—甲方:负责人:住所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甲乙双方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和乙方的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招、投标文件是拟定技术方案、配置清单的依据。二、标的:具体家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国籍、材料、尺寸、单价、总价、数量等详见附件(项目分项清单及报价、技术规格偏离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样品清单)。三、合同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万元(含税,大写),万元(小写),其中不含税万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万元。若国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的,不含税价款保持不变,合同未执行部分含税价按变化后的税率执行。2.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全部费用。3.甲方变更家具产品或履行内容的,乙方有权根据变更后的产品另行计取价款和费用。4.乙方提供不符合产品质量的内容或项目,费用应予以减扣,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5.如甲方取消或减少内容或项目,结算时予以减扣相应费用。如甲方需要增加或变更项目内容,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办法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中标价格进行计量,变更价款在结算后支付。四、货物产地及标准1.货物为全新原厂完整产品。2.标准:国家及深圳有关的规定、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52-2016)]本合同内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和标准。乙方家具的材料和零部件以及成品,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强制标准。五、交货1.交货地点:##########。2.交货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日历日内乙方运送家具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另有要求需顺延除外。六、包装、装运和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乙方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七、保险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八、付款1.付款方式:1.1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甲方支付合同货款30%预付款给乙方,即########(RMB:########)。家具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甲方再支付合同货款65%即########(RMB:######),剩余5%的尾款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在未发现乙方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或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由甲方全部无息支付给乙方。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付款申请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质保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支付第二笔合同货款时一同提供。1.2合同价款若有增加的,甲方应当一并支付。—4—九、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此导致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侵权赔偿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自有知识产权或已取得合法使用授权,双方认可甲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纠纷带来的任何侵权责任。3.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十、项目服务1.安装与调试1.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乙方即按合同执行时间进度计划派厂家工程师负责家具的安装、调试。要求市内有维修中心并配备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并提供联系电话及地址。1.2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和提供只能由甲方给予的必要的配合。2.验收2.1验收按国家及深圳有关的规定、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SZJG52-2016)]及招投标文件约定进行,甲方应当于乙方完成家具安装调试工作后五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协商承担。2.2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家具购货清单进行验收。2.3甲方对家具质量内容有异议的,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双方各自先行承担50%的检测费用。检测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和合同总价款一并结算;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验收:甲方委托对本批次项目进行质量把关。)2.4乙方的家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整改,乙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在乙方完成整改后五日内进行再次验收。2.5产品验收办法:要求所附产品为最新出厂合格产品(出厂日期要标明,—5—并附产品合格证书、货物及其材料的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2.6当投标文件响应与投标样品出现不一致情况时,交货验收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即投标样品优于投标响应的,交货时将以样品为标准,验收时以样品以准;如果投标响应优于投标样品,则交货验收时以投标响应为标准。十一、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以产品验收合格起####年,产品验收合格以甲方开具验收报告日期为准。2.乙方保证能提供服务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3.若产品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处理,进行修理或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质保期内,非甲方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货物质保期服务方或均为乙方上门服务,乙方派人员到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甲方原因交货期顺延除外,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付家具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最高不超过未交付家具总价款的10%。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45天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对乙方进行索赔。2.货物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则甲方同意由乙方予以整改,并在整改结束之日起5天内重新组织验收。3.违约方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6—十四、争议解决方式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十五、通知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书面确认,以电传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十六、税和关税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负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合同将保持其效应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结清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十八、其他条款1.乙方应在收到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名单。2.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为优先解释顺序为准。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7—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各执####份,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技术评审对照及承诺表、技术参数响应表。4.货物及产品说明一览表。5.投标报价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6.摆样一览表(样品清单)。(7.XX家具采购项目质量监理须配合事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必填)账号:账号:(必填)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8—附件:合同清单★相关产品材质,工艺等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