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二○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