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保密承诺书测绘成果资料属国家涉密资料,受国家法律保护。为加强对测绘成果资料的管理,杜绝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的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规的精神,我单位特制定测绘工作保密责任书,规定如下:一、所有从事测绘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保护和维护国家及本单位的涉密资料安全。二、对使用的测绘资料承担保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指定专人保管,严格本项目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使用完毕,及时到提供方办理归还手续;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和最终成果归发包方所有。严格保管好秘密文件、图纸、资料,不得随便将机密档案资料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四、我单位严格对敖汉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确权登记成果(严格执行《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把所有属于保密范围的档案、资料、底图、电子数据等全部纳入安全保密范围,包括:1、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数据;2、由正射影像图解译的地块、道路、水系、居民地等数据及旗、乡、村三级行政界线数据组成的矢量数据;3、正射影像图叠加矢量数据,打印的调查工作底图;4、其他属于保密范围的资料信息。)进行保密;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所有数据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因我方管理不当造成泄密,按国家保密法规进行处罚。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