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地形图测绘技术设计书第一章概况为满足沈阳工业园区建设用地的需要,受沈阳工业园区规划部的委托,我公司对小焦港河以西东海大道(四环路)两侧东西约500米南北约900米的测区进行1:500数字地形图测绘工作。整个测绘过程将于2005年11月结束。测区概况:测区位于沈阳镇平桥村十九组与海南村六、七、八、十组。地形图测绘具体范围:东至小焦港,南至东海路南600米,西至永安南路延伸段,北至沈阳镇二里村界河。地理位置:东经:120o27′-28′,北纬:32o30′。测区地貌:测区地势平坦,平均高程在4.0米左右,以水浇地、菜地为主,地面附着物以民用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为主,测区交通便利,沟渠纵横。作业时间为9、10、11三个月,因受季风气候影响,加以测区内草木茂盛,给测绘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测区地形困难类别定为一般地区I类。第二章编制方案的技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以下简称《GPS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以下简称《图式》)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GJJ8-99(以下简称《规范》)第三章已有测绘资料的利用方案一、平面控制点资料测区附近有我公司2003年施测的E级点D002、C级点HA002两个GPS点。经踏勘检查,标志完好。成果可供利用。二、高程控制点资料在测区附近有我公司2005年6月测的SW09和WD10两个国家四等水准成果。经踏勘检核无误。成果可作为本次测量起算成果。三、地图资料测区有1997年1:10000的沈阳县土地利用详查图,可以参考进行测区技术设计、控制网布设和踏勘选点工作。四、现有电子地形图资料测区内有为四环路规划服务的1:500平面图,可作为本次工程的一部分使用。第四章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一、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本次平面控制测量将采用中央子午线为120o的3度带投影的1954年北京坐标系,将测区附近的C、E级GPS点作为起算点。二、高程系统:采用85国家高程基准。第五章、地形图的比例及成图方法本测区成图比例尺为1:500,基本等高距0.5m。野外采用带有内存的全站仪进行施测,内业用计算机数字化成图。第六章采用的软件系统本测区数字化成图采用南方公司的CASS6.0数字化地形地籍成图软件。软件系统的运行环境:①WindowsXPprofessional操作系统②Autocad软件2002版本第七章平面控制测量一、以C级GPS点HA002为起算点,使用我公司为沈阳城区所计算的国际第五推荐参考椭球与克拉索夫斯基参考椭球之间的转换参数。使用RTK(9800)直接布设图根点,以测区内D002(E级)进行测区校正。图根点相对于D002,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5㎝。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15cm。二、控制点的命名、编号图根点编号为S01、S02…等。三、控制点的设置控制点应选在符合观测条件,通视良好,便于长期保存以及便于以后扩展的地方,在硬性路面宜埋石的点,打入铁钉(桩顶直径1.5㎝以上)作标志,在铁钉顶用小钉凿出小眼,并在路面上用红漆圈示;在农田中埋设木桩,桩顶钉入钢钉作为中心标志。四、野外数据采集野外观测采用南方公司的天王星9800型GPS动态接收机(标称精度为±2cm+1PPm)。经省测绘专用仪器计量站年检合格。第八章高程控制测量以测区东侧的四等水准点WS09为起算点附合到测区北侧的四等水准点WD10。采用DSZ3(S3级)自动安平水准仪进行施测。测量方法:中丝读数法,读上、下丝计算距离,观测顺序为后-后-前-前。图根点相对于D002,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5㎝。测站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5cm。第九章地形测量与成图第一节地形测量1.1图根控制及其技术要求因测区内农田较多,工矿居民点成条形分布,故直接在图根点上发展支导线,支导线须观测左、右角(具体技术要求详见下表)图根支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项目要求支导线最长900m单边最大边长300m支导线最多边数3测角回数1圆周角闭合差≤±40〃测边回数单向1测回1.2地形图测绘1.2.1地形图测绘方法碎部点数据采集采用TOPCONGTS-211D及TOPCONGTS-311型全站仪在测站上直接采集碎部点坐标,存储在仪器内,现场实时绘制测站草图,供数字化成图时参考。碎部点数据采集主要技术要求如下:项目要求图根点数/k㎡60最大测距地物点320m地形点500m角度读至1〃距离读至1mm测站定向角检核≤1′固定方向归零检查≤1′仪器对中误差2mm1.2.1.1地形测图时,每一测站上的文件以当天日期命名。仪器架设在测站上,以较远的一点定向,用其它点进行检核,其角度检测与原角值之差不应大于1′。检测值超限时,应查明原因,在记录手薄上应写明。每站定向和检核后,可选远处目标固定明显、成像清晰的尖状构筑物(如电视塔顶、避雷针等)或房角为固定方向,测图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固定方向,固定方向归零差不应大于1′。定向点、检核点方向值以及每次固定方向检查值应存进测站文件中。当固定方向归零差超限时,应将固定方向值配置至原来方向值。碎部点测量从上一次固定方向归零检查处重测。1.2.1.2测站点至碎部点的距离一般不得大于定向边的长度,特殊情况不得大于定向边长2倍。1.2.1.3测量地物点时,应尽量多采集它们轮廓明显点坐标;测量地形点时,应尽量多采集地形特征点坐标。对于少数施测困难的地方,可用钢尺量取尺寸到厘米,在草图上标明,最大量距为30米。1.2.1.4测量碎部点时,棱镜应尽量放置在所测点最近处,仪器应照准碎部点,测取碎部点坐标;对电杆以及近处的地物点进行偏心观测。1.2.2地物、地貌要素测绘及《图式》运用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按《图式》规定执行。1.2.2.1测量控制点图根点用《图式》3.1.8表示。1.2.2.2居民地和垣栅(1)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连线为准,对房屋不同层次、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之间的关系,都应用分割线区分表示出来。(2)房屋基脚轮廓线凹凸在图上小于0.4mm,简易房屋小于图上0.6mm时,可适当综合取舍。(3)居民住房不注结构性质,只注层次。对房屋楼层高度低于2.2m和该层实际投影面积不足下层楼房面积范围1/2的假楼可不反映。图上房屋层次注记从2层起注。(4)已建屋基或虽然基本成型但未建成的房屋,应绘出墙基外角的连线并加注“建”说明注记。(5)居民院内高度不超过正常围墙高度的房屋,破坏房屋,面积小于2㎡的房屋,临时性的围墙、工棚,可搬移的售货亭不表示。(6)凡土墙以及用草、油毛毡、石棉瓦、塑料制品等材料层顶和用铁皮构建的房屋,均用简易房屋符号表示。(7)房屋没有支柱的檐廊可不表示;有柱的檐廊用《图式》4.1.7表示,支柱配置表示,不代表实际位置;两端有支撑墙而中间无支柱的檐廊,用《图式》4.3.1.3表示;建筑部分超出房屋墙基的楼层称挑层,涉及三种情况,表示方法如下:a、挑层宽度大于1m,挑层与主体房屋的分界线用虚线表示;当挑层宽度大于3m时,挑层应注记起、止楼层。b、挑层小于1m时,虚线不绘,房屋的轮廓线以挑层的投影为准。c、挑层下若有支柱,支柱配置表示,不代表实际位置。(8)房屋中间或一角凹进,且上有盖顶,凹进部分外廓用虚线表示。1.2.2.3道路及附属设施道路测绘,要求等级分明、位置正确,应按真实路边线位置表示,线段曲直和交叉位置的形式要反映逼真,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可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表示。(1)等级公路应绘出铺面线、路基线。路肩宽度图上大于1mm依比例尺表示;小于1mm时以1mm绘出,并在图上每隔15-20cm注出公路技术等级代码,并加注材质。(2)宽度在3m-4m,能通行手扶拖拉机的道路,用大车路符号表示(《图式》6.4.1)。(3)乡村路较密集时,可视通行情况依小路符号表示(《图式》6.4.3),但应成网,并反映疏密特征。双线道路下的涵管选取主要的表示。(4)图上宽度1mm以上的桥梁依比例尺用《图式》6.6.4a表示,其余的不依比例尺,用《图式》6.6.4b表示。(5)宽度大于1m的涵洞用《图式》6.5.1a表示,小于1m的涵洞用《图式》6.5.1b表示。(6)单位内部道路用《图式》6.4.4表示,并注记材质。1.2.4管线及附属设施(1)永久性的电力线、通讯线均表示,电杆、铁塔均按真实位置测绘。同一杆架上有多种线路时,只表示主要的一种,但在分叉、中断处需交待清楚。电力线、通讯线图内不连线,但应在杆架处和内图廓处绘出10KV以上电力线连线方向。进入房屋的简易线路可不表示。(2)主要道路上、两边及单位内部的上水、下水、电力、通讯等检修井宜测绘表示。消防栓均应逐个表示。1.2.5水系及附属设施(1)池塘岸边线以上边线内侧绘出。水塘、鱼塘应加注“塘”或“鱼”,有水生作物的水塘,应加注水生作物名称。(2)沟渠宽度超过0.5m以上以双线依比例尺表示。小于0.5m以单线表示,有堤的沟渠,其堤高出地面0.5m以上,按有堤岸沟渠用《图式》8.3.2表示。所有河流、沟渠均应绘出水流方向,单线沟渠在单线上注明水流方向。1.2.6地貌(1)等高线不绘制。(2)比高大于0.5m的堤、坎、坡等均应表示。各种陡坎、斜坡图上长度小于5mm的可不表示;当坎、坡较密时可适当取舍。(3)田埂宽度大于0.5m的用双线符号表示,其余用单线表示。田埂较密时可适当取舍。1.2.7植被(1)沿道路、沟渠、土堤、河流、水塘等成行排列的树林以行树符号表示。(2)一年内分几季种植不同作物的耕地,应以夏季主要作物为准配置符号表示;其它旱地、水生经济作物以及园地均按《图式》规定表示。房前屋后、单位院子里的零星菜地不表示。植被符号按“品”字型标注,间距应均匀。(3)居民住宅前的水泥场地面积大于图上1C㎡的用地类界表示其范围,并加注“水泥”,有线状地物的其范围以线状地物代替。1.2.8碎部点高程测注(1)高程注记点用RTK直接施测。(2)高程注记点应尽量分布均匀,高程注记点间距15-23m。(3)对于田角、房角、桥中心、道路交叉转折点、地形起伏变化处、单位的主要出入口等地形特征点应优先测注高程,双线道路、主要堤堆顶,图上每隔10-15cm测注一点。1.2.9地理名称和注记(1)工矿企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以及有名称的桥、闸、河流都应正确注记名称。(2)村组名称以村组合并后名称为准。全名称较长者可省略注出,但含义要确切。(3)所有名称应使用国务院批准的简化字,方言字、地方字应注出拼音字母和汉字谐音。(4)注记字体要清晰易读,指向明确。1.2.10避让原则地形图上各种要素配合表示,采用次要地物避让重要地物的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房屋等建筑物边线与陡坎、斜坡、围墙等边线重合时,应以房屋等建筑物为准,其它地物可避让,位移0.3mm(图上,下同)表示。当简易房、棚房以围墙为其墙时,以围墙表示简易房、棚房的墙。(2)当两个地物中心重合或接近,难以准确表示时,可将重要的地物准确表示,次要地物移位0.3mm或缩小1/3表示。(3)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与道路(双线路边线、单线路中心线)重合时,以建筑物边线为准,道路可移位0.3mm。(4)独立性地物与道路、水系等其它地物重物时,可中断其它符号,间隔0.3mm,将独立性地物完整绘出。(5)双线路边与双线沟边重合时,双线沟边移位0.2mm表示;双线路边与单线沟边重合时,单线沟移位0.3mm表示;单线路边与双线沟边、单线沟边重合时,单线路移位0.3mm表示。(6)地类界与地面上有实物的线状符号(如道路、河渠、围墙等)重合,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号(如境界、电力线、通线线等)重合时,可将地类界移位绘出,不得省略;当植被为线状符号分割时,应在每块被分割的范围内至少绘出一个能说明植被属性的相应符号。第二节数据、图形编辑2.1测量数据编辑野外采集数据存储在全站仪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