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系教研室工作条例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使教学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提高本系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一、教研室工作任务第一条教研室是按相近(或相同)课程而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教研室工作在系主任领导下进行。第二条安排教学工作任务1、根据校、系下达的任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含实习实验教学及毕业实习)、科研和进修。2、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定、编写或编译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3、编制和审定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指导和督导考试、考查、阅读及评分工作。4、组织观摩教学、开展评议活动。5、注意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教师提出的教改方案应及时地组织研讨和论证,并争取校、系给予必要的支持。6、组织教师参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工作。7、定期检查、总结教学情况。第三条研究工作任务1、制定本教研室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近远期规划,组织教师确定课题、制定计划,定期检查规划的落实情况。2、了解本教研室开设的各门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中的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深入研究,采取措施,认真落实。3、建立听课评教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听课、评教要有记载。4、加强教学评估和检查督促,每学期不少于两次。5、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认真研究所授课程的教材教法,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此类活动,每月应不少于一次。6、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方针,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更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第四条师资培养工作任务1、重视师资培养工作,在校、系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教研室教师的进修计划,安排好教师的进修访问工作;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不断提高教师的2/3业务水平。2、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学科梯队建设,要努力建立一批重点学科;同时要加强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尤其要注意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青年教师,逐步组成学术梯队。3、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4、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教师的师德和为人师表工作放在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位置,将教书育人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二、教研室主任职责第五条在系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第六条教学准备工作1、在专业目标指导下,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教书育人。2、根据系工作计划,从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出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教师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面实施。3、全面落实教学计划,拟定和执行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进度表。4、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领导和组织教师选择或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电化教育教材。5、组织与检查备课,安排青年教师试讲。第七条教学过程管理1、教研室要根据教学进度表随时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2、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并使之制度化。3、学习掌握教育和教学规律,革新教学思想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4、及时掌握教师、学生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5、严格教学纪律,使全教研室的教师令行禁止,树立良好的教风。第八条师资培养和管理3/31、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工作。制定教师进修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提高工作。2、定期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实验任务的人员给予表扬,对教师的提升晋级提出建议。3、师资培养的重点应放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教师梯队的建设上,要督促未学过《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的教师补学这些课程。第九条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1、积极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制订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并推广已有的优秀教学成果。2、明确本教研室的科研方向,选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3、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对教师的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和译作等,要做好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学术报告,交流研究成果。4、协助本系搞好专业改造、开办新专业的论证、报批工作。第十条教学反馈和调控1、及时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做好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研究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规律,分析学生的学习状态,充分发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积极性。2、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期末考试时要审定考题和确定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组织好评卷和成绩登记工作,并能对一个班级或一门课程的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方法。3、对学生的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以及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进而分析学生的综合成绩,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第十一条经常听取本教研室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教研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研室全体成员会议上集体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