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编辑修改-国内投行专业面试常见问题一、经典问题1、为什么要做投行2、你做好了做投行的准备没3、你觉得你适合做投行么4、你在实习期间的感悟5、你准备怎么去做投行6、你的专业背景有啥适合做投行的二、更经典问题。-可编辑修改-一个项目最重要的是什么?1.行业前景2.公司的未来前景和可持续盈利能力3.独立性和合规性问题做投行最重要的是什么?**ED说过:1.沟通能力2.财务和法律基础3.行业分析能力4.学习能力***HR说过:1.沟通能力2.韧性3.学习能力**又说了,诚信和品德也很重要二、专业问题1.实习**时间,你对投行的认识。-可编辑修改-投行的作用:在于综合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的意见,根据自己的尽职调查结果,为公司上市制定合理的改制方案和上市方案,为推动企业执行;讲个好故事,将拟上市公司从丑小鸭变成美丽的天鹅,卖个好价钱1.投行与pe的区别Pe作为投资者,投行仅是中介机构,确切的讲,投行是为pe等投资者服务的。具体区别:投资阶段更靠前,投资行业范围更广泛,投资时间更长线,对企业提供的增值服务更贴切,这是PE的价值所在。2.BS,IS和CFS三个表哪个最重要1.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静态)会计报表,通过该表了解企业资产(负责)总量及结构、投资者(老板)所拥有的权益。2.利润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动态)会计报表,可以一目了然从表中看到经营业绩形成过程,收入来源、成本费用消耗、净利润等。。-可编辑修改-3.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表中项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弥补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信息的不足(了解净利润的质量)。以上“三表”既有侧重又相互补充,真正要说出那张表最重要,一定没有唯一的答案,一定是因(使用者立场)人而异。1.如何从报表看公司财务是否舞弊(报表看公司财务的问题)1.与同类公司或与公司历史比较,毛利率明显异常;2.货币资金和银行贷款同时高企;3.应收账款、存货异常增加;4.估算的应交所得税余额与实际余额相比相差甚远;。-可编辑修改-5.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6.突然出现主业以外的较大收益,如咨询、软件等。。。。。。。。。。。。1.问核机制问核机制是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项监督机制。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部份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不符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有的保荐机构独立核查能力薄弱,对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意见依赖性较大;有的保荐机构对如何开展尽职调查不甚了解,执业水平不高;有的保荐机构没有走访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对重要资产未进行尽职调查,发行人的财务风险没有得到合理控制。。-可编辑修改-1.创业板分红政策制度化:创业板分红新规要求创业板拟IPO公司在招股书中加入上市后现金分红政策,要写清楚上市后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比如是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建立的利润分配政策必须是稳定的、持续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深交所向外发布《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及配套指南,这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深交所将从2012年5月23日起先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强化了直接金融与中小微企业的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试点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可编辑修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作为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发行条件:(面上的条件虽不多,但实际上通过交易所备案的公司大多是母公司担保或者经过了信用增级,发行利率多在10%左右,同时券商的收益不多,只能以短平快取胜)(一)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三)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主板退市新变化:退市制度有重大调整此次修订,主要在四个方面对原有退市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可编辑修改-一是填补原有退市制度存在的漏洞。原有退市规则对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和补充材料期限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致使一批公司长期“停而不退”现象非常突出。本次退市制度方案通过增加扣非标准和三十个交易日内完成补充材料的要求,对恢复上市环节中的两个关键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二是完善退市标准,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本次退市制度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并增加了追溯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同时,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通行做法,新增了股票成交量、成交价格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三是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降低市场对重组的非理性预期。针对以往股市中“劣币驱逐良币”、“壳资源”炒作等现象,本次退市制度方案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更细致、更具体的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遏制对绩差公司股票的炒作。四是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在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考虑到市场的实际状况,本次退市制度方案在新老划断方面采取了切合实际的做法,有助于促进新退市制度的平稳实施。取消两项例行停牌值得注意的是,新发布的上市规则对例行停牌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修订,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取消实践中意义不大的例行停牌。。-可编辑修改-深交所取消了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的安排;取消了上市公司在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小时的安排。上交所则取消了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例行停牌,股价异常波动后投资者沟通日的停牌。对于股价异常波动后的取消停牌新规,将在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条款修订后执行。新版退市制度五大看点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王欣)沪深交易所昨天再次对修订后的上市规则进行了说明。新版退市制度主要有五大看点:1、增加净资产指标。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2、增加营业收入指标。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可编辑修改-3、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上市公司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公司此后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4、增加市场指标。上市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成交量或者每日收盘价在连续期间内触及一定标准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5、扩大年报披露指标。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恢复上市门槛适度提高上交所在发布新上市规则的同时,适度提高了已暂停上市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应当至少同时符合7项条件,方可提出恢复上市申请。这些条件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数;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5、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6、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可编辑修改-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7、不存在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上市公司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上市公司的股票恢复上市后,还要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一定期间。深交所也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在恢复上市标准上,借鉴创业板相关标准,增加不存在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退市指标情形。同时,在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内控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创业板退市新变化:一、丰富退市标准体系增加两个退市条件创业板现行退市条件是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借鉴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法院宣。-可编辑修改-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监管实践并借鉴海外市场经验,拟增加两个反映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以丰富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1.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2.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二、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为避免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以后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式规避退市,拟完善创业板公司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财务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可编辑修改-三、缩短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时间,加快退市速度1.触发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的,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将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半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的退市时间予以缩短。2.一旦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情形的,将终止上市。触发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退市条件的,一旦达到上述标准,则直接终止上市。四、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创业板目前采用与主板、中小企业板相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提示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即“*ST”制度。为避免存在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与主板、中小企业板被实施“*ST”的公司相混同,创业板将不再实施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同时,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充分揭示退市风险,拟实施以下措施:1.强化退市信息披露,及时提示退市风险。-可编辑修改-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后,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拟要求创业板公司在知悉即将触及退市条件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刊登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以警示公司的退市风险。2.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建立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退市风险揭示,拟要求证券公司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通知持有退市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五、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为了保证投资者在创业板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使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拟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