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的必然和客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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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的必然和客观的要求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但是,基于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党确定实现社会主义必须分两步走,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才能转入社会主义革命。建国头三年,党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国民经济得以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因素的成长,为整个国家从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从当时的经济基础特别是所有制结构来说,还存在突出的矛盾。首先说农业。土改后,中国农村有一亿一千万户个体农民,他们刚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很高。但是,小农经济落后,无力抵抗自然灾害,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限制生产力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和工业化建设对粮食和原料作物日益增长的需要,而且小农经济不稳固,时刻向两极分化,并已经在发展。所以,从国民经济的发展着想,同时也从农民的利益着想,都必须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次说手工业。我国的手工业行业多,从业人员多,遍布城乡。发展最高峰是1954年,从业人员达891万人,产值占工农业产值的10.1%。但是,个体手工业生产落后,规模狭小,劳动生产率低下,而且又是小商品经济,如果任其自流发展势必出现两极分化。同时,手工业者和个体农民一样,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他们也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为改变手工业的落后状态,发展生产力,避免两极分化,提高手工业者的生活,就必须变革生产关系,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再次讲资本主义工商业。我国原有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成分极为薄弱,自身没有构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它不可能成为中国经济起飞的基础。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搞资本主义,中国经济就根本不可能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不仅经济不能发展,连政治上已经获得的独立也可能丧失。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由于民族资本具有两重性,党和政府对它采取了利用、限制的政策,允许它存在和发展。到1952,年资本主义工业的产值占现代工业产值的39%。但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毕竟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之间、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之间、资本主义的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以及资本主义企业内部的劳资之间都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也都是不可克服的。由于这些矛盾,这些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资金浪费很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小甚至没有,以至影响到工业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影响到国家计划的完成。因此,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讲,是出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但这里面也包含许多资本家的要求。通过以上分析,中心是说明一个问题:国民经济恢复后,我国经济水平仍然很低,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但生产力的发展却受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严重束缚,不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改造,生产力的发展就很困难、很缓慢。可以看出,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既有历史的必然性,又有客观的必要性,而且条件亦已成熟。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党创造了一系列适合中国特点的形式。在农业方面,创造了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多种互助合作形式,使农民的个体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对个体手工业,也采取类似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加工定货、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使资本家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这些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适时地进行政策调整,注意对生产和流通许多环节统筹安排,纠正了改造高潮之中出现的紊乱现象,从而避免了一般情况下生产关系急剧变革往往引起的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从总体上保证了工农业生产的增长,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尽管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后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和偏差,以致在很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就50年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中国所面临的复杂国际局势而论,当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正确的。有人说社会主义改造“实质问题是搞早了”,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它根本不符合实际。二、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为中国以后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道路。”有关的统计数字表明,这些论断是符合实际的。在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即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社会主义改造成了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力。在这以后,我们虽然犯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但这两个错误都是由于党在寻找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主观认识脱离客观实际的结果,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决定的。而且我们正是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在党的领导下自己纠正了这些错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于,尽管经历过这两次重大的曲折,整个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仍然是相当快的。有关数字表明:从1951年到1980年这30年间,我国工业总产值每年仍平均增长12.5%,而同一时期,美国为4%、西德为5.8%、法国为5%、英国为2.3%,日本虽然较高,达到11.5%,但仍低于我国。我国农业产值年均增长4%,而同一时期,法国为2.5%、英国为2.3%、西德为1.9%、美国只有1.6%。仅“一五”时期,我们就投资建设了156个大型工业项目。社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递增11.3%,其中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8%,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5%,速度也不慢。这样的建设魄力、增长速度和发展成就,在旧中国是不可想象的。我国为什么能够在发展速度上大大高于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适应了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文化代表了社会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可以这样讲,如果不经过社会主义改造,不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取得这些成就是不可能的。那种认为社会主义改造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挫折”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还处在实践和发展的初期。我们说它具有资本主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并不等于说社会主义制度一经建立就很完善,也不等于说它在巩固和发展过程不会出现问题和挫折。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根本途径与动力。在我国,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国家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并驾齐驱,一统天下,在此基础上,实行了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应该说,这种体制较之于建国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形态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优越性,因而在一定时期内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原体制固有的一些矛盾和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诸如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单纯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在计划经济方面,统得过多过死,等等,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更好发挥。如果不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就会有被葬送的危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长期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党中央总结国内国际的历史经验,经过艰辛探索,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新政策。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改革向城市推进;从经济改革到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改革;从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这是社会主义体制的一次历史性改革。正是有了这种持续不断的深化改革,我们才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的一次伟大的历史性的跨越。从1978年到2004年的26年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473亿美元增长到16494亿美元,年均增长9.4%。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三位,进出口贸易总额亦居世界第三。我国的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国际影响显著扩大。我们胜利地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必须明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它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正是社会主义具有优越性和生命力的证明。有人把当前的改革同社会主义改造对立起来,把1978年以来28年的实践同以前的30年割裂开来,认为后28年的实践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这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应当从总体上把握社会主义改造与当前改革的关系。首先,社会主义改造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它是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当前的改革是一种生产关系的调整,是改革不合理的具体政治经济制度,是改革那些生产关系不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是改革原有体制中的那些弊端,并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其次,社会主义改造和当前改革都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或调整,它们有着共同的指向,就是确立和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再次,社会主义改造与当前改革,两者是互相衔接,而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向前迈出的不可缺少的一步,都是行进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因此,当前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否定,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而是在肯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成就的前提下,纠正它的缺点和偏差,创新发展,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加兴旺发达。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2007-05-2317:31一、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为改革提供了必要准备1.社会主义改造是我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经之途什么是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来源有两个:理论上,来自马列经典著作;实践上,来自苏联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虽然我们把握了公有制基础上的普遍富裕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但带有某种片面性和盲目性。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如果说对于社会主义蓝图的完整描绘,中国共产党人当时不可能有更多独立的思考,那么,对于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即社会主义改造,则表现了巨大的创造性,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独创性,为20年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革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准备。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新中国,要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使人民富裕,国家富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毛泽东曾形象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版,第130页。)革命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当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之后,要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而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作支撑。毛泽东在审阅中宣部编写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时,亲自加了一段这样的阐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只有这样,“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16页。)当然,现在看来,使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我国“唯一的经济基础”确实有失偏颇,并不利于生产力长期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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