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工务署,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有关单位:为有效指导全市在建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稳妥有序开展复工,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市住房建设局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现予以印发。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等在建工程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后恢复组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的通知深肺炎恢复组〔2020〕4号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后恢复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章)2020年2月9日目录六、环境卫生···············26七、健康排查···············29八、应急处置···············31九、宣传教育···············34十、日常监管···············37一、基本要求···············01二、复工备案···············04三、防控体系···············09四、现场管理···············13五、人员防护···············18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一、基本要求(一)复工原则按照“先备案通过后组织进场、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稳妥复工。Ø防控措施不到位,一律不得复工!!!Ø未经备案通过,一律不得复工!!!Ø未经备案通过,工人一律不得进场等待复工!!!Ø项目违规复工,一律顶格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复工时间1.全市所有工程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2.2月10日起,核查涉及疫情防控、应急抢险、城市运行、基本民生及重大活动等项目的复工申请。3.其他项目(含小散工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延期分批核查、复工。4.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一、基本要求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三)抵(返)深员工管理一、基本要求1.目前仍在湖北的员工及劳务人员,应按照有关要求留在当地,暂缓回深。2.对返岗前两周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督促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工地。3.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督促其就医,不得进入工地。:4.其他人员。对不属于需要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安排在工地观察区进行居住观察,观察期限根据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复工备案(一)复工条件项目必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物资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安全检查到位,符合下列规定:1.已建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人员。2.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建字〔2020〕26号)以及本指引要求。3.已配备满足施工现场人员需求的防护用品及防疫物资,其中口罩、消毒用品储备量不少于7天。4.已制定从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分批进场专项方案;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帐制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扫码登记实名信息、健康排查信息。5.参建各方已对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防疫物品充足到位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复工备案(二)备案程序1.自查。参建各方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申请表下载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复工备案(二)备案程序2.申请Ø向工程监督机构备案。经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通过项目所在监督小组微信群报监督小组备案。Ø向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工地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的项目,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工地人数在300人以下的项目,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备案。Ø报备的材料。需提交《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和《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复工申请途径联系方式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复工备案(二)备案程序3.核查Ø项目监督小组收到项目复工备案申请后,会同辖区疾病防控专业人员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填写《项目复工审核表》,结合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审核意见,符合复工条件的,同意复工。Ø对经现场核查未达到复工条件的,责令项目整改,整改完成后应重新申报。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复工备案(二)备案程序4.督查市住建、交通、水务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已复工工地随机督查,重点督查以下事项:Ø项目复工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是否经核查通过。Ø项目防疫措施是否完全落实。Ø防控机制是否到位:指挥机构、防控方案、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人。Ø员工排查是否到位:是否落实员工实名制登记及每日体温健康排查。Ø设施物资是否到位:防疫物资储备是否满足现场使用需要。Ø内部管理是否到位:项目管理班子、巡查纠察队员是否按要求履职。督查中如发现不符合复工条件的,立即责令停止施工,责成监督机构跟踪整改。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三、防控体系1.各工程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施工、监理等单位。2.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一)成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疫情防控指挥部必须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健康检查、防疫消杀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人。(二)制订防控方案、预案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三、防控体系(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职责负责统筹项目的防疫及复工工作: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2.根据主管部门及项目属地防疫要求合理安排复工时间,不得要求违规复工。3.统筹安排项目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设施等投入工作。4.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督促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三、防控体系(五)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职责对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直接责任:1.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配备防疫物资。2.组织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3.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4.督促各分包单位、外包服务单位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四)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职责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2.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工作。3.对施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监理。4.对拒不落实相关措施的,及时向工程监督机构和属地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告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施工单位成立疫情防控管理小组,在指挥部领导下统筹现场疫情防控工作。1.疫情防控专员。施工单位指定1名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协调,按要求向监督机构和属地防疫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2.配备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卫生员应按照工程规模配备,不少于2人。3.开展巡查纠察工作。企业巡查队、项目纠察队要将项目疫情防控及复工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复工期间工作重点,全面加强巡查纠察。(六)组织疫情防控管理小组三、防控体系卫生员值班员保安员防控专员巡查纠察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一)实名制管理四、现场管理1.实名登记Ø应对所有进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管理人员、劳务工人以及保安、保洁、食堂、小卖部等服务人员。Ø实名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深时间、来深途径(车次、航班等)以及中转信息、有无湖北旅居人员接触史、体温测试等信息。实名登记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一)实名制管理四、现场管理2.信息排查Ø施工单位应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进行精准排查。Ø询问、核实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情况并做好记录。Ø排查信息应建立书面台账,同时通过“深圳市实名制与分帐制管理平台”公众号进行扫码登记。具体操作指南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扫工地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场登记每日申报进场人员项目方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分账制关注公众号下载工地二维码打印张贴二维码提供扫码登记操作指南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二)封闭式管理四、现场管理1.实施封闭式管理。各项目要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出入口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关闭上锁,采取有效封闭措施。3.施工区作业安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优化班组工作地点及内容,避免有限空间内进行聚集作业。出入口封闭施工区作业安排封闭式管理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三)观察人员管理四、现场管理1.观察区要求Ø观察区应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Ø观察区内房间必须具备独立空调系统,并严格限制居住人数。Ø有专职的驻点工作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有条件的可配备驻点医务人员。Ø观察区安排不需隔离的新抵(返)深人员住宿,不得与原留守人员混居。Ø对卫生间、淋浴间、排污设施等区域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并做好相应记录。观察区驻点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医务人员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三)观察人员管理四、现场管理2.观察区管理Ø信息登记。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等信息。Ø日常记录。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并对观察人员的体温情况、健康情况进行记录。Ø通风消毒。保持24小时通风状态,每天2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消毒。Ø解除观察。观察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方可解除观察。健康情况记录定期消毒开窗通风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五、人员防护(一)口罩使用1.各项目向所有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2.工地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佩戴方法详见附录(P41)。3.未正确佩戴合格医用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口罩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五、人员防护(一)口罩使用4.废弃口罩处理。在各测温点和宿舍、办公区的指定位置设置专用垃圾桶,用于丢弃使用后的口罩。垃圾桶应每天清理消毒。废弃口罩处理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五、人员防护(一)口罩使用5.口罩分配优先级。优先保障食堂工作人员、测温点及健康排查等公共卫生人员;区分密闭空间、室内、室外等作业环境统筹发放。食堂工作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口罩分配优先级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五、人员防护(二)用餐管理1.合法备餐。食堂工作人员证件齐全,一律佩戴合格医用口罩上岗,每日测量体温,监测健康状况。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2.分时取餐。安排就餐人员分时取餐,避免聚集排队取餐。3.分散就餐。在室外洁净通风地段设置桌椅供人员就餐,不具备条件的,应实行分散就餐。用餐时应单向就坐,即所有人朝同一方向,相隔距离不少于1米。4.派餐制。由专人派送或领餐至室外就餐,同时加强餐后残余垃圾清扫。单向就餐室外就餐保持距离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五、人员防护(三)活动控制1.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Ø项目人员不允许参加聚集性活动。Ø施工作业时,应引导工人不要聚集施工,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m以上的距离并佩戴好口罩。Ø进行安全教育或交底时,应选择空旷场所。禁止聚集性活动空旷场所班前教育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指引五、人员防护(三)活动控制2.会议组织要求:减少集中开会,尽量采用室外会议形式或线上视频会议形式。Ø会议前:佩戴好口罩,并洗手消毒。Ø会议中:控制会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