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作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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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测试题一.多选题1:按照法从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诉讼法属于?_______(A)实体法;(B)公法;(C)私法;(D)基本法;(E)一般法律。答案ABD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_______(A)宪法;(B)诉讼法学家的著述;(C)国际公约;(D)司法解释;(E)行政法规;(F)地方性法规。答案ACDEF二.名词解释1:诉讼答案诉讼:就是原告对被告提出告诉,由裁判机关解决双方的争议。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去理解,一是由原告、被告和裁判者构成基本诉讼主体的活动;二是一系列不断向前推进的程序化活动。2:刑事诉讼答案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迫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3:刑事诉讼阶段答案刑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一定顺序进行的相互连接的一系列行为,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单元,称为刑事诉讼阶段。4:刑事诉讼法答案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的法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5:诉讼效率答案诉讼效率:指诉讼中所投人的司法资源(包扩人力、财力、设备等)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三.问答题1:简述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特征。答案(1)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2)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2: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是什么?答案(1)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3)进行诉讼行为的方式。(4)诉讼法律关系的特性。(5)诉讼的总结性文件。3:简述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答案(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且刑事诉讼法本身是符合公正标准的。(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它非法手段取证。(4)真正实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5)审判程序的尽量透明,审判程序的公开和中立。(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4:简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答案司法公正,又称诉讼公正,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方面。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处理所体现的公正。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各自有其独立的公正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总体上说是统一的,但有时不可避免的发生矛盾。在二者发生矛盾时,在一定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程序优先的原则。5:简述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答案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首先在于保证实体价值的实现。程序价值的第二个方面在于它的独立价值,即程序公正本身直接体现出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它不依阶级实现实体公正而存在,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一种重要内容。因此,程序公正既是手段,又是目的。6:简述我国加人的有关刑事诉讼国际标准的国际人权条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答案在我国,被承认的国际条约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之一。在国际社会,对于缔结的条约,当事国应当善意履行,我国加人国际公约后,也应当善意履行。到目前为止,中国已陆续加入了18项国际人权公约。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现正在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之中。该公约中有不少刑事诉讼标准的规定,包括权利平等,司法补救,生命权的程序保障,禁止酷刑或施以其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人身自由和安全的程序保障,独立、公正审判,无罪推定,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禁止双重危险,辩护权的保障和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障等,它与其他人权公约中的一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刑事诉讼的国际标准,其基本精神是在国家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过程中,防止国家滥用权利,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凡我国签署、批准加人了的国家公约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都应当加以遵守和施行。7:简述公正与效率的关系。答案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换言之,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因为图快求多,草率办案而损害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甚至发生错案现象。如果发生错案,事后加以纠正和赔偿,反而损害了效率。当然,公正的优先地位不是绝对的,在一定情况下,为了效率,不得不对公正的价值作出适当的牺牲,例如简易程序等。但是这种牺牲不能过分,否则,就违反了司法的基本要求。8:刑事诉讼法对刑法正确实施有哪些保障作用?答案刑事诉讼法对刑法正确实施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定了实施刑法的专门机关及其分工,从而为刑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第二,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保障专门机关权力行使与权力制约的统一,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第三,规定了运用证据的一系列科学规则,保障查明案件事实,为应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前提条件;第四,规定了刑事诉讼由一系列前后衔接的阶段和具体程序构成,使案件的错误、缺陷能够及时纠正、弥补;第五,规定了一定的制度、程序,如期限制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以保障实体法的高效率实施。9:简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答案(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是刑事诉讼法的直接任务。(2)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四.论述题1:试比较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异同。答案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既有共性也有各自的特殊性。其共性表现为:两者都是程序法,都是为正确实施实体法而制定的,它们有着许多共同的原则、制度和程序。但是由于这两种诉讼法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因而它们在诉讼主体、原则、制度、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和具体程序上均有各自的特点。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追诉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民事诉讼法保证民商法、经济法的正确实施,所要解决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争议纠纷问题。由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所解决的实体内容不同,决定了它们的诉讼原则、制度、程序上有以下几点主要的区别:(1)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民事诉讼法为人民法院。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为:当事人平等,辩论原则,调解原则,处分原则。(3)证据制度。在举证责任上刑事诉讼法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方不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在证明标准上,刑事诉讼法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民事诉讼法为:合法证据优势。(4)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民_诉讼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采取训诫、罚款、拘留,行政诉讼还有责令具结悔过。(5)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分为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刑事诉讼则复杂得多,审判前有立案、侦查和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另有死刑复核程序。2:试比较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答案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既有共性也有各自的特殊性。其共性表现为两者都是程序法,都是为正确实施实体法而制定的,它们有着许多共同的原则、制度和程序。但是由于这三种诉讼法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因而它们在诉讼主体、原则、制度、举证责任、证明标准和具体程序上均有各自的特点。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追诉犯罪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行政诉讼法保证行政法的正确实施,所要解决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纠纷问题。由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所解决的实体内容不同,决定了它们的诉讼原则、制度、程序上有以下几点主要的区别:(1)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国家专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行政诉讼法为人民法院。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在行政诉讼中为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2)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为: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3)证据制度。在举证责任上刑事诉讼法实行控诉方负举证责任,被告方不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实行被告负举证责任。在证明标准上,刑事诉讼法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诉讼法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4)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行政诉讼对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采取训诫、罚款、拘留,行政诉讼还有责令具结悔过。(5)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的程序分为第一审、第二审、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刑事诉讼则复杂得多,审判前有立案、侦查和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另有死刑复核程序。3:试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答案社会存在着犯罪,就必须对之进行追究和惩罚,否则,就不能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就不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刑事诉讼行使刑罚权对犯罪加以惩罚。因此,追究犯罪、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直接目的,也是我国制定刑事诉讼法宗旨中“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一个方面。为了保证及时有效地追究犯罪、惩罚犯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立案侦查(第83条)。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通过法律监督促使公安机关对犯罪的追究。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做出有罪判决。刑事诉讼目的的另一个方面则是保障人权。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除了通过打击犯罪以保护人民的权利不受犯罪分子侵害以外,主要指:(1)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等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行使;(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究和惩罚;(3)保证有罪的人得到公正的惩罚。以上三点中,第一点是从诉讼过程上说的,第二、三点是从结局上说的,只有诉讼参与人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保障,才能使诉讼结果的人权保障得到实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不仅规定了“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而且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规定了辩护权、诉讼参与人权利及其保障,规定了其他一系列保障人权的原则、制度和程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理念和制度保障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从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来说,应当以权利为本位。法律规定公民的义务,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满足公民不断增长的对权利享受的要求。进行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从根本上说,也是为了保护人民,保障人权。但从刑事诉讼法的具体住务和直接目的来说,则不能把惩治犯罪放在次要的位置,因为刑事诉讼的进行是以存在犯罪并应当追究为前提的。当然,也不能以削弱、牺牲人权保障为代价去追求和强化揭露犯罪、惩罚犯罪的效果。总之,惩罚犯罪和人权保障,构成了刑事诉讼法目的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体,两者并重,不可片面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刑事诉讼法应当把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两者妥善地加以协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4:试论控诉、辩护和审判三种基本职能的相互关系。答案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分为控诉、辩护和审判三种。这三种基本职能的相互关系可概括为: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的原则。控诉是指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罪行并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被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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