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一、目的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的职责、方法、内容和考核;1.2规范公司生产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人身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布尔津风电场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及电动工具的管理。三、规范和程序1、凡从事检修、运行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均应熟悉和认真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班组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有专人管理,并有专用的橱柜或钩架;放置时应对号入座,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应按《安规》的有关规定执行;3、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均应分类编号,电气的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应由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带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组为部门统一编号,安全帽按工号编号,安全帽的颜色按以下制度分类:3.1管理人员为红色;3.2安全管理人员为白色;3.3特种作业人员、检修人员为蓝色;3.4运行人员为黄色。4、所有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试验及检查,其试验制度和周期,应严格按照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5、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每次试验后,试验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按规定做好试验记录,合格的贴上“合格”标签,未贴合格标签的不准使用。6、各部门、班组应明确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将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安全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7、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前,当对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进行检查或必须的试验;8、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时(如绝缘操作杆、电钻)必须和辅助安全工器具(如绝缘手套)配合使用;9、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注意以下点:9.1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9.2不得超过试验的有效期限;9.3使用电压与设备电压相适应;9.4严格按规定使用,严禁移作他用,如不得将绝缘靴套在隔离开关动触头上用以隔离电源等;10、凡报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应及时予以销毁,以防误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0.1经检查存在严重的缺陷;10.2使用寿命达到公司家规定的有效期限;10.3电气或机械试验不合格;四、绝缘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规定4.1阴雨天气,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4.2使用电压,应与设备运行电压相一致,但允许用高一级电压等级的绝缘杆在低于该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上操作;4.3阴雨天气在户处设备上使用绝缘夹钳进行操作时,只准使用有伞型绝缘罩的夹钳;4.4绝缘靴严禁移作它用(如当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碱靴、雨靴均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安全工器具使用;4.5绝缘靴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4.6绝缘靴存放时必须和酸、碱、油类药品等隔离开。4.7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须做到外观检查,如有发粘或破损则禁止使用检查时采用充气挤压法,检查有无漏汽,即使有微小漏气,也不许使用。4.8绝缘手套应放在柜内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4.9绝缘手套应保持干燥,清洁、若有灰尘油污时,可用45度的低温肥皂水清洗擦净,并撒上滑石粉;4.10高压验电器只适用于户内和户外良好的天气下使用,凡天气不良时,如有雨、雪、雾时、禁止户外使用;4.11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手握在护环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触及以上部分,人体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时碰撞相邻物体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五、标示牌和遮栏的规定5.1电气设备、开关把手等位置上的警示标示,任何人员不得涂改或拆除;5.2对字迹模糊,颜色脱落及残缺不全的标示牌必须及时修复更换或报废;5.3需要停电维修的,必须悬挂警示标示牌,应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风吹掉。电气设备上所挂的标示牌要用绝缘绳带,禁止使用金属丝类;以防造成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伤亡事故;5.4高处作业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应设临时围栏;5.5所有标示牌不得乱丢乱放临时遮栏不得悬挂衣服或移作他用:六、其他安全工器具的规定6.1安全帽的帽壳,帽箍、下腮带等附件,必须完整无损,并且妥善保管,保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许随意乱扔乱坐或移作它用;6.2安全帽戴上后,必须扎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6.3安全带每次使用前必须做一次外观检查,应无破损断裂、霉变、附件损坏或缺失等缺陷;6.4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且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在棱角锋利处,以防割裂破坏;安全带应高挂或平行挂使用;禁止低挂高用,使用时活动卡子应锁紧;6.5安全带应保存在于燥良好的常温室内,防止雨淋生霉;6.6挂绳的长度不足时,可用两个安全带的挂绳相连或使用经过试验合格的专用安全绳,不得使用其他绳索;七、电动工器具的规定7.1所有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绝缘有破损的,不完整的不准使用,固定或移动的电动工具无接地线的不准使用;7.2电动工器具必须设专人管理,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班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绝缘,禁止使用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器具;7.3不熟悉电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电动工器具;7.4使用手提式电动工具,不准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7.5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7.6在使用电动工具中,因故障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7.7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重物滚过或压在电线上;7.8特别潮湿的地方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使用电压应为12V;八、报告和记录的规定8.1各级生产管理人员、运行人员、安拆人员、检修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工作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报告、记录、应按行政日常工作规定签发、传递、立档。有关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更新(异动)、检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员的误操作必须立档,长期保存。8.2立档的有关报告、记录、资料由各级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阅。九、登高安全工具试验制度名称实验静拉力(N)试验周期外表检查周期试验载荷(min)安全带大皮带小皮带22051470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安全绳2205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升降板2205半年一次每月一次5十、职责1、在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管理、考核、交流等工作;负责安全工器具定检计划的实施工作。2、制定安全工器具定检计划并全程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3、发现设备隐患,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