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深圳市金日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电话:0755-82129110传真:0755-82129052@szonline.net包装设计合同书甲方:乙方(承载方):深圳市金日印象广告有限公司双方合作事宜:秉承相互信任的合作理念,通过初步沟通达成一致协议: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二、项目具体要求:根据甲方公司产品特点,设计符合产品文化特点的包装整体。三、项目费用:设计费:(大写:元整)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50%,即元非林交付前,甲方需支付乙方项目余款。五、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符合要求甲方义务: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中所协商的条款支付费用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相关详细资料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需;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款;出现甲方拖款现象,结算时甲方需按照每天0.5%的合同总额支付乙方滞纳金。3、乙方对所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前不得使用该项目中的一切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合同编号:深圳市金日印象广告有限公司电话:0755-82129110传真:0755-82129052@szonline.net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五、附则:该合同内容同时包括由乙方免费为甲方设计前台和名片六、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款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ADD:ADD:深圳巿上步南路国企大厦永富楼13CTEL:TEL:0755-8212938582129110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金日印象公司开户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