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记录学院: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导师:学位层次:□博士□硕士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基本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以获取更多的科研信息,拓宽知识范围。学术交流活动学分未修满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活动学分规定如下。序号学术交流活动级别和参与程度学分标准1参加校、院(基地)、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公开课或学术讨论会0.1学分/次2参加地区或全国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0.3学分/次3论文摘要被地方或全国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接收0.5学分/次4论文被地区学术会议接收1.0学分/次5论文被全国学术会议接收2.0学分/次6论文被国际学术会议接收3.0学分/次7在校、院(基地)、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中作学术报告1.0学分/次8在地区学术会议的分会上作学术报告2.0学分/次9在全国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分会上作学术报告(代表导师作学术报告的研究生记2.0分)4.0学分/次10在国际性学术会议大会上作学术报告(代表导师作学术报告的研究生记3.0分)6.0学分/次学术交流论文署名单位须为“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获得学术交流活动学分具体要求如下:研究生类型博士硕士学术专业学术专业学分4221填写说明一、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后,应及时并如实填写《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二、如学术活动为单位或学会等组织举办,或以研讨的形式进行,无特定主讲人,则此栏可空。三、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记录内容属实,并签字确认。四、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提交在学期间完整记录至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存档,保存时间为五年。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汇总表序号学术活动名称主办单位主讲人获得学分12345678910111213141516总计导师审核意见:年月日二级培养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年月日主讲人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活动地点学术活动名称主要内容及小结研究生签名:年月日导师审核导师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