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一、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或有关法律专业岗位培训,以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三、参与学校制订法德教言计划,指导法德教师业务,把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四、深入学校和青少年比较集中的场所调查研究,掌握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向有关部门提出治理意见。五、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帮助学校做好“双困生”和有劣迹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六、大力宣传《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高铁中心小学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