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次序,保证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运输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保证,达到对运输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进行不断监控、逐级调整、及时反馈和有效激励。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应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第四条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2第二章岗位责任制第五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第六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运输服务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八条公司经理和车队队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九条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十一条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十二条车队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3第十三条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第三章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第十五条为搞好安全管理,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人,负责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等规定。2、组织实施安全行车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实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布臵安全运输生产活动。3、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分析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预防事故工作。4、负责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法规制度的执行。5、按照国家的法规、政策,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制定预防事故的方案并组织实施。46、组织开展安全运输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生产经验,表彰先进。7、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建立车辆的保养和修理制度,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8、负责监督检查车队车辆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车辆管好、用好、养好、修好,为车队生产调度部门提供更可靠的安全运输工具。9、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到记载及时、完整、准确,搞好车辆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10、积极贯彻执行“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教育、安全技术和爱车教育,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再教育。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车队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支持总经理及车队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运输生产的职权,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总经理、车队责任制的实施。53、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树立榜样,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事迹,表彰先进。4、经常参加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运输生产情况和问题,切实做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5、监督各部门对安全运输生产的履行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第十八条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2、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安排主持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运行、卫生和服务四项评比考核和推广安全运输生产先进经验,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3、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分析、处理结案工作,拟写事故责任处理报告,建立事故档案,按时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赔手续。64、负责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不定期上路检查,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做好路检记录,严格加强考核。5、组织召开出车前例检会、安全活动例会和事故分析,做好会议记录。6、办理驾驶员、车辆的年度检审工作和肇事驾驶员的处理工作,保证运输生产安全顺利进行。7、协助调度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九条驾驶员安全工作职责: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确保行车安全。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臵的有关任务和培训。77、遵守劳动纪律,树立优良的行车作风,维护社会公德,向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8、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我公司指定驾驶员行为十坚持和九不准。十坚持:(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10九不准:(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3)不准超速和超载;(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记录不符的车辆;(6)不准饮酒后开车;(7)不准动用营运车辆私带学徒学车;(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9)不准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货混装。第四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制度第二十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培训部门的培训学习,经公安车管机关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8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查考核认为能胜任驾驶工作,签出意见并办理公司资格审查证后,才能上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第二十一条驾驶员考聘程序如下:1、由驾驶员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按要求填写“驾驶员上岗资质审表”;2、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年龄、履历、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情况进行初审;3、初审合格后,由专职安全员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其违法计分及事故情况;4、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路面驾驶考核;5、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办理公司“驾驶资质审查合格证”并实施上岗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驾驶。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员本公司车辆:1、年龄或身体健康不适合从事营业性驾驶工作的;2、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3、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实际驾驶车辆要求的;4、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分满12分未消除的;5、累计有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96、被计入行业或其它运输企业黑名单的;7、其它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8、对劳改或劳教释放人员应慎重录用。第二十三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培训驾驶员,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公司专职安全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一经查出,责令书面检查、扣车停运或开除处理。4、严禁酒后驾车,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5、驾车时不准打手机、吸烟、闲谈和吃东西,不准穿拖鞋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疲劳时不准驾车。6、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准起步行车。7、驾驶员驾车靠站时必须减速慢行,待旅客全部上下车完毕之后才能关门;依次进出车站,不准赖站、滞站。8、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运行,不得越线运行。9、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检审。10、严格遵守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10管理条例》、《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凡属下列情形,由公司专职安全员作出停驾、开除决定,报公司领导批准:1、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满足本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之一;4、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第二十五条坚持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门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贯穿于:研究工作时,研究安全工作;布臵工作时,布臵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时,检查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时,总结安全工作。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驾驶员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职业道德、技术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第五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为降低安全风险,车队各营运车辆必须按公司要求购买保险。最低保险项目及保额为:车身险(按车辆购臵价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30万、乘座及11承运人责任险50万、新增设备险。车辆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第二十七条车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其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应符合所运行线路要求。第二十八条公司安全员应认真详细的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负责车辆及其证照的审验工作、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协助并督促修理厂、驾驶员定期按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第二十九条所有营运车辆每月必须强制停运一天实施车辆保养;车辆“保养日”计划由安全员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车辆二级维护、月检及年审按公司《车辆二级维护、月检及年审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条各运行车辆应配备随车灭火器和击碎安全出口的专用手锤等安全防护装臵,平时公司应对车装灭火器不时进行抽查,每季应对所属车辆的车装灭火器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各运行车辆灭火器的配装率及有效率应达100%。第九条在用设备应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使用要求。每台设备应制定《安全操作流程》,实行定人定机使用与保管。使用人员变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在用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种设备应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修,保证达到使用要求。应建立设备分户技术档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保证安全防护12装置有效可靠。已报废的设备不符安全和技术要求的,不准继续使用。第六章道路运输车辆GPS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单位安全运输生产,进一步加强车辆GPS监控系统平台的运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车辆GPS监控系统监控、调度、限速等管理作用,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建立道路运输GPS监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