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预案1.前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期间对风险和事故的防范能力,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订本《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手册》。本标准由项目部提出。本标准由项目部归口管理。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字[2005]48号)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4.《项目部工程建设应急管理》5.相关安全管理制度6.声波吹灰器及空压机房建设工程实际情况。3.应急响应流程第一目击人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现场急救24.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4.1现场应急联系电话4.1.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姓名部门及职务应急职务固定电话手机内部电话报告:直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外部电话报告:120;119;110;122接报第一人:迅速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急救援启动领导小组制订救援方案、指挥救援工作综合部负责设立警戒区、疏通应急道路安监部负责组织调查、取证、信息发布综合部负责交通工具、人员接待安监部参与制订救援方案并组织救援财务部负责落实应急救援资金物资部负责提供或协调救援物资综合部负责协调参建班组人力资源34.1.2相关方联系电话(上级主管部门、市安全监督局、医疗、消防等机构):单位名称联系人固定电话5.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1、术语和定义5.1.1专项应急预案:指依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门针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5.1.2现场应急预案:指依据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专项应急中的某一特定场所、部位、设备单元或系统等所制定的具体应急行动计划。5.1.3危险目标:指可能引起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场所、单元或设施。5.2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常态下安全生产预防、预检及预测预报和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处置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现场应急处置实行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电厂脱硫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统一领导下的施工项目负责制,分级进行响应。5.3风险分析5.3.1风险分析与危险目标现场施工情况复杂,施工期相对较短,而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工艺技术复杂,技改工程施工期间的危险源本工程都存在,控制难度相对较大;由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要求严,对建设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的压力较大,尤其是安全文明施工形势始终处于十分严峻的状态。因此,在本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可能存在的4危险目标和突发事件包括:人身伤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储罐爆破泄漏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地震;洪水灾害;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5.3.3风险级别(1)自然灾害及公共卫生事件:分为1—3级,1级为特别严重事件;2级为严重事件;3级为一般事件。(2)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事故。(3)社会群体事件及外部突发事件。5.3.4应急资源(1)人力资源充分,现场施工人员可统一组织调用进行应急抢险工作。(2)消防设施:施工期现场具有施工消防水系统和移动消防器材。(3)医疗设施:项目部设置现场医务所,哈密市有条件较好的医院。(4)治安保卫:施工现场有治安保卫系统。(5)通讯联络: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5.4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划分5.4.1组织体系(1)项目突发事件组织体系由项目部和施工班组共同组成。(2)在工程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工程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安委会委员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名单根据工程参建班组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分阶段进行明确。(3)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项目部安全专工担任。(4)各参建班组建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5)在处理具体突发事件时,将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和所属项目,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并具体落实有关综合协调、信息报送、事故救援、安全保卫、后勤保障、通讯管理及善后处理等工作及人员安排。5.4.2职责划分(1)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是工程处理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过程中的统一领导、组织和重要决策,负责向上级机关及领导的汇报。5(2)应急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3)各参建班组应急领导小组在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项目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4)现场指挥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对措施。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配合,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5)应急状态下,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负责做好以下工作:①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参建班组人力资源,交通工具调配,外来人员接待,履行办公室、劳资、保卫、后勤、党群部门职责,协调医疗救治组、治安保卫组,负责宣传报道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负责设立警戒区域和应急道路的疏通,参加治安保卫组工作。②安全组:参与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取证、信息发布,负责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协调现场抢险组。③工程技术组:负责调配或协调救援机械设备,参加突发事件综合协调组工作,协调设施抢险组。④物资组:负责提供或协调救援物资。⑤财务组:负责提供和协调救援资金。⑥其他部门和人员:服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参加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抢险工作。5.5预警和预防机制5.5.1应急监控工程应急管理体系及各参建班组应加强对危险目标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险情和外部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进行沟通、通报和上报。5.5.2预警分级本工程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预警为红色;二级预警为橙色;三级预警为黄色。5.5.3预警行动6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5.5.4响应级别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定三个应急等级:(1)Ⅰ级响应:危及1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重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需要当地政府处置的重大事件。(2)Ⅱ级响应: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死亡、重伤3人以上;较大环境污染;较大火灾;化学危险品储罐爆炸;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较大事故;超出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的重大事件。(3)Ⅲ级响应:除Ⅰ、Ⅱ级响应以外的各类突发事件。5.5.5信息报告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下列程序报告:(1)事发单位和知情单位及人员应及时向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应急办公室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件的后续情况。(2)事发单位和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主管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按照事故(事件)报告程序上报哈密发电厂和地方有关部门。5.5.6应急响应(1)Ⅰ、Ⅱ级响应在哈密发电厂的统一组织下实施。(2)Ⅲ级响应在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并及时向哈密发电厂及地方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5.6应急处置5.6.1指挥与控制(1)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应急报警后,通过分析、判断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由指挥者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启动应急组织,通报相关信息等。(2)各参建班组的应急组织机构接到工程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命令后,应按照指挥者的要求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人力、物力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6.2最初应急反应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急指挥部正式成立以前,事发单位及现场7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根据相关规程、规定和相应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资源,实施应急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次生和耦合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5.6.3搜寻与营救(1)对于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突发事件,应首先明确事发前后事发现场作业人员的情况,并由事发单位和现场知情人员通过点名、站队等方式逐一清点核实,报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确定下一步救援方式。(2)对于人员的搜寻与营救,应根据事件及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营救条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定方案和措施,不得冒然行事,以防救援不当加重对人员的伤害程度或导致对营救人员的伤害。5.6.4疏散与撤离根据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场所、设施及周边情况的分析、判断,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应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工作,以防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损失。(1)疏散与撤离的范围按照有关规程并根据事件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2)现场人员的撤离应有组织的进行,并由相关单位通过点名、站队等方式核实撤离情况,必要时应派专人检查现场人员撤离情况。(3)对危急周边单位和居民安全的事件,应通过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通告,妥善组织好疏散与撤离工作。5.6.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1)应急人员的防护装备原则上由各参建班组根据本单位所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及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进行准备和管理,其种类、数量应能满足本单位参加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需要,工程应急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应急防护装备情况进行检查。(2)应急人员应在工程应急管理机构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进入现场前,应确保应急人员精神、身体状况良好,个人防护装备符合现场应急要求,且对现场应急方案、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清楚,并应登记核实进入现场的人数。(3)应急人员离开事发现场时,应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并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应急人员撤离现场时,应清点核实人数确认是否已全部撤出,同时应检查8应急人员是否受到伤害,必要时应进行医学监测、观察及消毒和去污。5.6.6现场监测与评估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为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应针对不同事件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对事发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环境和事件发展、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当现场情况危及应急人员安全时,应及时撤出应急人员,并重新研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待条件许可或切实落实了应急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重新进入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6.7现场警戒与保卫现场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及有关单位应及时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做好现场的初期警戒与保卫工作。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再进一步落实现场警戒与保卫措施。对于一般的内部事件,由工程治安保卫管理体系组织现场保安人员负责事发现场的警戒与保卫。对于较大的事件及社会群体事件,需报请地方公安机关协助进行现场警戒与保卫工作。具体警戒范围及设施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确定。5.6.8社会力量援助处置现场突发事件,应首先充分发挥现场应急资源的作用。当现场应急资源已不能满足应急抢险救援要求或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已超出现场应急能力时,应及时申请社会力量援助。申请社会力量援助,应经工程应急领导小组或现场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意,并由指挥部统一对外联系。5.6.9信息发布现场突发事件信息的对外发布,由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对外发布信息。同时,工程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对外发布信息时,还应征得内蒙古锦联铝材发电厂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同意。5.6.10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发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现场指挥部需组织有关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检查、鉴定、分析和评估,确认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后,由现场指挥部按照响应级别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意后,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并转入应急人员撤离、事件调查、现场清理和恢复正常状态程序。5.7后期处置5.7.1善后处置9(1)对于有人员伤亡的事件,事发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