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制度为使学校防疫物资得到合理使用且落到实处,特拟定本制度。一、物资的采购、领用及使用均要有记录,做到账物相符。二、采购防疫物资总体由总务处负责存放保管,并做好规范分类存放,防止事故的发生。三、防疫物资的使用情况由李照全副校长总体负责,翁叶主任具体落实,统一上报数据,并督促每天仓库管理员做好物质台帐及领用记录。四、易耗品存放在学校仓库室,由每日值班领导签领发放工作(轮流值班)并做好领用登记。五、防疫物资原则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黄争志校长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六、要爱护防疫物资的使用,若人为的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要根据情况赔偿(采购同款同质物资)。七、领用和使用时要检查物品的有效期限(不得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的物品),发现过期或有损坏的物品及时向学校上报,并做好相关的处理登记。八、每日领用使用剩余的物品(按学校要求)及时返还,并妥善保管或处理。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