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倒退的循环推动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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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倒退的循环推动社会的发展纵观古今之历史,从来不曾有过永恒的执政者。秦王政灭六国、夺九鼎,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自称“始皇帝”,并规定后继者沿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万世,梦想皇位永远由他一家继承下去,“传之无穷”,却二世而亡,牛气冲天的秦王朝仅存15年,不意成为亢龙有悔的经典注脚。中国名义上历时最长的朝代是周朝,近800年;最短的朝代是五代时期的后汉,不到3年;如果胸襟放宽一点,那么国祚只有19个月的北辽当为最短。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兴衰中,整体性的朝代更替就有18次,大大小小的政权更迭则未计其数,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百十年。这就是历史。而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历史并未终结,仍是在这一规律的支配约束下缓慢间或激越前行。政权的交接,朝代的更替,在一定程度上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自政权出现开始,中国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直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见证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历史是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一个发展过程,尽管或许有曲折和反复,但总的发展趋势却是前进的。在中国社会,每一个朝代的更替,都伴随着政治制度的变化,从整体上看,由奴隶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制度的变化映射出国家性质的转变。而在中国封建社会,每一个王朝的更替,实际也是一个社会曲折,反复发展的过程,而在此期间,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是最显著的特点之一。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对中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五个朝代的政治制度进行了述评:汉代、唐代、宋代、明代和清代,主要涉及政府组织、选举制度、经济制度、兵役制度等。而且,从整体上看,钱穆先生是崇汉唐而抑明清。根据钱穆先生的观点,在汉唐乃至宋,其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相对的还是体现的是一种“民主”的色彩,虽然这只是少数人的民主,是封建阶级内部的民主,但相比于明清时期不断形成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值得肯定的。谈及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绝大多数人都想到的是封建君主专制,把封建社会制度等同于封建君主专制这度,很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中国历史并非一部皇权专制史,早期皇权受政府制约,即在历史教材中被淡化的皇权与相权的制约,一直到明太祖废除丞相分权三司,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才得到解决,而结果是君主专制大大加强。在明代以前,汉代实行“三公九卿”制,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行政,军事,监察权,皇权实际上受到很大的制约,虽然在此期间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日益尖锐,但,从此也可以看出,并非是皇权专制。唐代的中央在秦汉皇权与相权矛盾重重的教训中,在魏晋南北朝“三省”制的基础上采用了“三省六部”制,中央设“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审议,“尚书省”掌执行,三省长官均为宰相,实际分割了相权,而由此皇权相对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同时,中央“尚书省”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提高了中央办事效率。宋朝,中央则采用“两院制”,“中书省”掌行政权,“枢密院”掌军权,实际分割宰相的军权,同时又设“中书门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又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财权。从汉代到明初,虽然在相权与皇权的斗争中,相权处于不断被削弱的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相权的存在对皇权起到很大一部分的制约作用。到明代,明太祖以“胡惟庸案”废除丞相制度,而逐渐形成“内阁制”,内阁的存在使皇权进一步集中,由内阁决策国家大事,然后向皇帝请示,这样,内阁则相当于皇帝的“顾问团”,只是掌握决策的草拟权,而真正决定决策是否执行的则取决于皇帝的“批红”。明朝通过这种方式将国家权力揽在皇帝手中。当然,这样,也为后来的宦官专权埋下隐患,这里则不过多提及。清代,清初仍采用原先满洲贵族“议政王大臣会议”决策国家大事,而后从康熙帝设“南书房”,一直到雍正帝设“军机处”,使中央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军机处”的设立,不同于“内阁”,而是皇帝直接参加军机大臣会议,直接作出决策,直接发到各个地方,中途即使是军机大臣也无权查看决策的内容。以上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专制”来看,而“中央集权”,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汉初分封诸王,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出现“郡国并行”的局面,而一般而言,各藩王国的独立性较强,在中央与地方矛盾爆发后,一场针对中央“削藩”的“七国之乱”也有此产生。在平定“七国之乱”后,全面推行郡县,当时全国一百多个郡,抬手的名位都和九卿差不多,因此随时中央政府大一统的局面,虽是地方行政区域划分的比较小,却不感觉这个中央政府高高在上。唐朝,地方上形成“州,郡,县”三级,后又分全国为十“道”,又中央选任“观察使”,实际掌握地方最高权力。而唐代在边疆地区设“节度使”,掌军政大权,逐渐形成“藩镇”。而为有效对抗少数民族的侵扰,多委任武人为边疆节度使,实质形成一种“武人割据”的局面,逐渐演变,以至尾大不掉。最终引发“安史之乱”,唐王朝也由此衰败,进入“五代十国”的混战时期。宋代,在吸取“安史之乱”的教训后,采用“强中央,弱地方”的策略,收回节度使的兵权,划分地方“路,州,县”三级,又设“帅,漕,宪,仓”四司,并由地方挑选精兵入京,组成“禁军”,实则不断削弱地方的财权与军权。在此基础上,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只是实力不够,因而,宋代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不断遭受外族侵扰,而又无力有效抗击的朝代。而到明,清两代地方,则是沿袭了元朝的行省制度,但中央却是不断加强对地方的绝对控制,明朝在地方设三司使,分别由“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掌管地方的“行政,监察和军事”,逐级对上负责,形成中央对地方的一级一级的绝对控制。清朝也是采用这种方式,将中央集权不断完善,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绝对领导。汉唐到明清,中央-封建君主专制不断加强,地方-中央对地方的绝对控制。总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不断形成与完善,以此理解钱穆先生扬汉唐而抑明清,不难发现,钱穆先生所要褒扬的是“汉,唐”时的政治制度上的所表现出的一种封建社会的“相对民主”。社会发展的规律表明,事物总是有一个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发展的实质也就是由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汉唐时期的封建制度中所映射出的“相对民主“发展到明清,则完全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所取代,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无疑是一个历史发展的退步。自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宣告成功,资本主义制度逐渐在西方各国确立,由资本主义民主取代封建专制,实现由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伟大历史进步。而此时的中国,却仍处在清王朝不断加强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固步自封中,正处于历史发展倒退的河流中。由此中西方的差距不断拉大,也为中国近代百年屈辱埋下祸根。仅观从汉唐到明清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制度,明清两代的政治制度,与汉唐宋三代相比,并不进步,甚至是倒退了,尤其是清朝,按照钱老的说法,清代的政治制度不能称为制度,而只是法术。虽然由汉唐到明清,从政治制度上来看,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但社会总体发展趋势还是向前的,这种历史发展的矛盾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封建社会可以说是在一种矛盾的循环中不断前进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历史是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一个发展过程,尽管或许有曲折和反复,但总的发展趋势却是前进的。”不管中国社会是在怎样的发展,前进。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5000多年来总也走不出兴衰治乱、王朝更替的怪圈。一个显赫的王朝存在二三百年,然后是另一个王朝取而代之,中国在这方面更多的只是循环而没有进步。当社会混乱之时,人心思定,于是有一个人带领一班人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基于对动乱的印象和恐惧,劳动人民接受一个统一的新的王朝的统治,而统治阶层对于动乱之痛有亲身体会,因此也能够励精图治,政治较为清廉,社会经济得到逐步发展,到了王朝的中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贫富差距过大,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矛盾激化,王朝统治的“合法性”逐渐丧失,于是底层民众喊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发动反对现存王朝的起义,战争意味着社会的动乱及对社会曾经积累的财富的破坏,战争也荡平了曾经存在的贫富差距。在动乱中,一批新人建立了新的王朝,新的统治者接受了前朝覆亡的教训,于是出现“大治”,然后是再次的“大乱”,如此往复循环。这样的往复循环,实质上也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正如封建制度般,封建社会也是在一个矛盾的循环中不断发展,直至他的弊端完全暴露,而最终出现社会历史进程的前进,即一次质的发展,而不再是原地探索式的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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