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教你如何反间谍反策反!国家安全是固国安邦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战略思想。“4.15”:全民的国家安全教育日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旧《国家安全法》公布施行于1993年,并已于2014年更名修订为《反间谍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规定自同日起正式施行。为增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新《国家安全法》第一章总则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从1993年,我国制定第一部国家安全法至今已过了20多年,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复杂,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当前国内国际形势,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国安民安家才安,有你有我有'国安'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为保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机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反间谍法》相关条例第一章第十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二章第二条,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第二章第七条,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第三十一条,泄漏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的安全也是全民的安全,教你如何反间谍反策反!当前,我国面临哪些安全威胁?面对复杂的形势,《国家安全法》涉及了哪些领域?与我们日常生活有哪些关联?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但我们也需认识到,仍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