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教版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二单元知识点汇总第三单元因数和倍数1、因数和倍数:(1)4×3=12,或12÷3=4。那么12是3和4的倍数,3和4是12的因数。(倍数和因数是相互存在的,不可以说12是倍数,或者说3是因数。只能说谁是谁的倍数,谁是谁的因数。)(2)会找一个数的因数或者倍数。(3)因数和倍数的特点:一个数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如18的因数有:1、2、3、6、9、18。一个数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没有最大的倍数。一个数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如:18的倍数有:18、36、54、72、90……(省略号非常重要,但如果是有规定的范围就要写句号了,如:100以内18的倍数:18、36、54、72、90。)一个数最大的因数等于这个数最小的倍数(都是它本身)。2、2、5和3的倍数特征:2的倍数特征:个位上是2、4、6、8、0的数5的倍数特征:个位上是0或5的数3的倍数特征:一个数各位上数字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既是2的倍数又是5的倍数个位上一定是0。3、奇数和偶数: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个位是0、2、4、6、8的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个位是1、3、5、7、9的数)非0自然数中,不是奇数就是偶数,奇数+1=偶数,偶数+1=奇数4、质数和合数:质数: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叫质数。(或素数)2是质数中唯一的偶数。(所以“所有的素数都是奇数”这一说法是错误的。)合数: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外,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合数。4是最小的合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因为1的因数只有1个:1100以内的质数表: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259、61、67、71、73、79、83、89、97。两个质数的积一定是合数,这个合数只有4个因数。举例:3×5=15,15是合数。15的因数是:1、3、5、15。5、分解质因数:质因数:如果一个数的因数是质数,这个因数就是它的质因数。(如:5是30的质因数)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用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作分解质因数。(如:14=2×7)*可以用短除法来分解质因数,最后要写成连乘的形式。6、公因数和最大公因数两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两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用符号(,)。两个数的公因数也是有限的。7、公倍数和最小公倍数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用符号[,]表示。几个数的公倍数也是无限的。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一定是它们的最大公因数的倍数。举例:[6,8]=24,(6,8)=2,24是2的倍数。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乘积=这两个数的乘积。举例:[6,8]=24,(6,8)=224×2=6×8。所以a×b=[a,b]×(a,b)8、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方法:倍数关系的两个数,最大公因数是较小的数,最小公倍数是较大的数。举例:15和5,(15,5)=5,[15,5]=15特例:a÷b=4,(a,b)=b,[a,b]=a互质数关系的两个数,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它们的乘积。举例:3和7,(3,7)=1[3,7]=21,一般关系的两个数,可以用短除法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9、和与积的奇偶性和的奇偶性:在加法算式中,加数中有奇数个奇数的,和一定是奇数。在加法算式中,加数中有偶数个奇数的,和一定是偶数。积的奇偶性:在乘法算式中,只要有一个偶数,积一定是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