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等两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省质监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拟批准发布《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防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两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在2010年12月22日前向我局标准化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邹华,0871-3215572、3215570(fax)E_mail:ynbzh_hz@163.com附:1.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文本2.云南省《防爆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文本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1: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近年来,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泄漏、爆炸事故频发,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性能决定了此类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可对其满足安全保障和正常运行做出一个基本评价。结合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使用管理的特点和发展需要,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提出了制定地方标准的申请,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立项。列入2009年度云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2、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主要工作姓名工作单位从事专业职称/职务分工陆健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容器检验高工统筹、统稿甘朝军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容器检验高工/部长第5~9章出厂检验部分苏国平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容器检验高工/主任第5~9章定期检验部分陈德俊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技术管理高工/副总主审测研究院工卫正峰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技术管理高工/总工第4、10章潘海林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容器检验工程师第3章李珺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容器检验工程师第1、2章二、制定《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范》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危险物品的容器,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国务院2002年1月9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国家质检总局[2002]510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定点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运输槽罐等其他容器,须经总局指定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质检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运输槽罐等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工作”。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事故。除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近60人受伤,爆炸当即造成苯胺二车间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在一段时间内给两江沿岸的群众带来很大的困难,也引起了邻国俄罗斯及国际上的关注。制定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标准,目的是加强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设计、制造及使用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技术水平,推进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生产、使用、检验及安全评价工作,提高全省安全生产水平,降低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运行风险,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对我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主要起草过程2009年1月,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开始筹备云南省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调研和起草工作。2009年3月,成立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山东等地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检验工作开展和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情况进行了解。2009年4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云南省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起草工作组分别于2009年8月、10月、11月召开了起草工作组会议,起草了标准初稿并在对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的用户进行现场调研、收集了有关资料和数据,并进行6个月的多次验证性试验在对初稿进行了修改的基础上,行成了第二稿和第三稿。最终于2009年12月21日确定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四稿)发给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有关制造、安装、使用及检验检测的云南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云南金马金属容器厂、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滇黔桂石油勘探局、云南恒海液化气体罐车气瓶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云南省石油化工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站、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省各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技术检测中心等近二十家单位进行征求意见。截止到2010年5月底共收到二十余份返回的书面征求意见表,起草工作组分组分别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这些反馈意见均表示无重大分析意见,同意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2份提出了建议的内容。起草工作组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并决定吸收或采纳这些建议。2010年6月、7月起草工作组多次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较大修改,最后于2010年7月28日形成送审稿。四、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和制定依据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主要内容参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生产、使用、检验及安全评价等的国家法规、标准编写。标准重点围绕决定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的各个检验环节,从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和经济合理性综合考虑而制定。标准的制定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制定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能与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机衔接。本标准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如下:GB/T3805《特低电压(ELV)限值》GB13365《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50128《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JB/T4734《铝制焊接容器》JB/T4730.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4730.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JB/T4730.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JB/T473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JB/T4735《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10764《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声发射检测及评价方法》JB/T10765《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漏磁检测方法》JT230《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QC/T653-2000《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五、标准中主要条款的说明1、关于标准名称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中对检验规范的编制以及标准本身所涵盖的内容,立项申请时将标准名称定为《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但鉴于危险化学品非金属包装容器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较少,非金属包装容器使用数量也较少,目前,对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检验主要针对的是金属包装容器,故将标准名称更改为《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境内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容器、非金属罐体、直接埋入地下的罐体或容积小于500L的金属桶、金属罐等罐体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3、术语和定义根据GB12268等国家标准对本标准适用的专有术语进行了引用和定义,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等。4、检验分类、检验机构、检验周期、检验人员和检验装备按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检验的特点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界定。5、检验前准备按出厂检验、定期检验的不同要求进行了规定。6、检验要求检验要求根据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固定式储罐两类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分别进行了规定。检测项目一般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查、结构检查、几何尺寸检查、无损检测、罐体厚度测定、整体压力(渗漏)试验、导静电装置及接地电阻测试、通气阀测试、仪表及附件检查、强度校核等。7、检验结论(1)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产品安全性能出厂检验根据包装容器的基本状况和检验结果,可分别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检验结论。(2)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根据汽车罐车罐体的基本状况和检验结果,可分别评定为“允许使用”和“停止使用”两种检验结论。(3)固定式储罐根据固定式储罐的基本状况和检验结果,可分别评定为“允许使用”和“停止使用”两种检验结论8、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根据检验项目,检验员必须在检验现场填写检验记录表,并经检验责任师审核签字后及时出具检验报告。9、安全注意事项现场检测人员和收件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必须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和受检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六、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理由危险化学品容器作为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因无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给检验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制定强制性的地方检验标准,可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容器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容器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确保危险化学品容器安全运行,从而使危险化学品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和检验处于受控状态。七、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标准经批准、发布实施后,建议各有关危险化学品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尽快在全省推广贯彻实施。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规则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发布ICS55A8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2010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3/×××—2010I目次前言................................................................................Ⅲ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则..............................................................................25检验前准备........................................................................36检验工作程序......................................................................47检验要求..........................................................................68检验结论..........................................................................79检验报告

1 / 13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