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定义本事故预防及其应急预案采用下列定义。1.1安全生产。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1.2施工安全。指建筑施工图中线条在特定的空间变为实物的动态过程中,各种潜在的危险,或对人体的有害物质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使操作人员仍然能够自由操作,没有人身伤亡,没有财产损失。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特种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1.4安全生产责任制。指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个人在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1.5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指企业对新工人(包括到工地实习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含部)、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1.6事故隐患。指可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1.7触电事故。指电流流过人体时对人体产生的生理和病理伤害的事故。1.8急性中暑事故。指在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的事故。1.9急性中毒事故。指职工在短时间内摄入大量有毒物质,发病急,病情变化快,致使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事故。21.10现场急救。指应用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特征。1.11轻伤。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1.12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1.13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1.14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1.15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1.1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1.17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1.18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1.18.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1.18.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1.18.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1.18.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30万元。1.19责任事故。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1.20四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2基本要求生产现场组建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2.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2.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2.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2.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2.1.4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2.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2.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2.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42.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2.2.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2.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2.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2.4要从企业的市场定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立场出发,思考化解突发事件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2.5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2.5.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2.5.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2.5.3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2.5.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2.5.5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党群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2.5.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党群部)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2.5.7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应报分公司特种设备应急小分队。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3.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3.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3.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3.3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3.4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53.5不得攀登脚手架。3.6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3.7脚手架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检定合格,不得投入使用。3.8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3.9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3.10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3.11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4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4.1急救技术4.1.1口对口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4.1.2口对鼻人工呼吸。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4.1.3胸外心脏按压。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6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注:此法不适宜用于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4.2常备药品4.2.1外用药品名适应症品名适应症发放内服药紫药水消毒防腐创可贴小创伤出血万花油烧烫伤京万红软膏烧烫伤风油精虫咬、牙碘酊(2%)局部消毒清凉油关节痛、驱暑醒脑防治虫咬酒精(70%)局部消毒红药水清毒止血棉垫、崩带外伤出血眼水、眼膏眼部感染止血胶带外伤出血4.2.2内服药品名适应症品名适应症速效感冒胶囊发烧、感冒扑尔敏抗过敏氟哌酸腹泻、尿道感染果导治便秘复方甘草片镇咳、祛痰安定失眠碘喉片咽炎、扁桃体炎心痛定治高血压、冠心病颠茄片胃痉挛阿司匹林解热、镇痛多酶片助消化云南白药散瘀、止痛、止血75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5.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5.1.1项目部应制定独立的用电安全技术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用电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5.1.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5.1.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5.1.4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5.1.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5.1.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施工人员识别、警惕危险因素。5.1.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5.1.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5.1.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85.1.9.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5.1.9.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5.1.9.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5.1.9.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5.1.9.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