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室管理制度一、保密室为市政府重点涉密部位,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二、保密室内一切设备、设施,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三、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及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保密材料安全。四、所有涉密文件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核查,防止丢失和错漏。五、保密室要确保人走灯灭,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六、凡未按管理制度执行造成失、泄密事故的,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保密工作纪律一、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二、不该问的事,不要问。三、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四、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五、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六、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秘密。七、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九、不得利用公用电话、互联网、明码电报以及普通邮局传输、办理秘密事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七、不在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秘密。八、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九、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储存秘密。十、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存放涉密文件资料。十一、不带涉密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十二、不私自销毁、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十三、不通过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十四、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十五、不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十六、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起草、处理涉密文件。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办公厅及厅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本)和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一、计算机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由各相关处室登记后报保密主管处室及相关处室备案,各相关处室要建立设备台帐档案,用以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及更换等情况;设备的随机资料及保修(单)卡由相关处室自行保管。二、计算机严格分类。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要严格区分,粘贴标识;每台非涉密计算机要确定使用人、责任人,建立台帐;各处室非涉密计算机具体使用人对处室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三、非涉密计算机资源原则上只能用于本单位公文的起草和处理工作,严格禁止利用工作用计算机从事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四、承担涉密公文起草和处理的涉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责成专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五、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上处理涉密信息。六、禁止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随意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七、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外借和进行非涉密文件的拷贝。八、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九、未经许可,任何个人的光盘、U盘等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需由办公厅电子政务管理处负责安装监控系统等软件并定期升级。市政府办公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姬振江副组长:殷长春孟祥生陈延江牛平昌赵兰芳李树明左印堂成员:刘志永马聚军尹延奇李勇崔志禾解冬王彦杰董志中闫恩太张志平王建民贾刚秦卫兵杜燕丽王吉学范利平杨书斌韩志森牛学玲陈力强袁润东韩正金鹿学敏张志向武立新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府办公厅保密管理工作,实行联络人制度和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制度。联络人设立在办公厅秘书二处,由秘书二处副处长兼任,小组成员为办公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涉密文件借阅复印制度一、保密室建立涉密文件借阅登记薄和涉密文件复印登记薄。所有需借阅或复印的涉密文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规定登记。二、原则上所有涉密文件进入保密室后一概不准外借或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携带外出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三、涉密文件借阅由秘书二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登记制度,明示借阅范围和地点,确保涉密文件安全。四、涉密文件复印由秘书二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登记制度,明确复印份数,任何人不得擅自多印私留;涉密文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中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复印件每年年底集中交秘书二处销毁。五、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对有关涉密内容不外传、不公布、不翻印。六、保密室涉密文件仅供市政府办公厅内部查阅使用。下午13:00—17:00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下午13:00—17:00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3.1.2.5手工考勤制度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3.2加班管理3.2.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