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项反措部分一、填空:(365题)1、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2、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3、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4、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5、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7、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8、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9、如需要电缆中间接头,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10、汽机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11、汽机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12、新增电缆的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1~2毫米。13、油管道法兰、阀门附近的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的保温坚固完整,并包好铁皮。14、在拆下的油管上进时焊接时,必须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15、汽机油系统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平时应加铅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16、汽机油系统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17、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18、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必须根据燃油种类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应低于油品的自燃点。19、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20、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21、磨煤机出口温度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出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22、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23、空、氢侧备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24、燃用易自燃煤种的电厂应采用阻燃输煤皮带。25、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26、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27、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28、厂区重要道路应设为环形,或者设有回车道、回车场,确保畅通。29、高温管道、油系统、点火枪下部、制粉系统等易燃易爆附近电缆应采取防火阻燃措施,制定定期检查制度。30、汽轮机、发电机两端应设防腐油箱。31、电缆沟、网控楼、变电所应有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系统。32、电缆沟应设有合理、有效的排水设施和通风设施。33、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防误闭锁装置。34、应结合实际制定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35、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36、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37、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38、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39、对直流锅炉的蒸发段、分离器、过热器、再热器出口导汽管等应有完整的管壁温度测点,以便监视各导汽管间的温度偏差,防止超温爆管。40、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41、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42、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43、定期对导汽管、汽连络管、水连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44、火电厂、火电安装单位应配备锅炉压力容器监督工程师,并持证上岗。45、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径管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46、对于易引起汽水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应重点检查其与母管相连的角焊缝、母管开孔的内孔周围、弯头等部位的裂纹和冲刷。47、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机组和设备,必须按规定对主设备特别是承压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组织专家进行全面安全性评估,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48、各种压力容器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49、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50、设有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的压力容器,其保护装置的退出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且应限期恢复。51、使用中的各种气瓶严禁改变涂色,严防错装、错用。52、使用溶解乙炔气瓶者必须配置防止回火装置。53、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压力表,应列为计量强制检验表计,按规定周期进行强检。54、结合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或检修,每两个检验周期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55、单元制的给水系统,除氧器上应配备不少于两只全启式安全门,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动调压和报警装置。56、除氧器和其他压力容器安全阀的总排放能力,应能满足其在最大进汽工况下不超压。57、对制氢系统及氢罐的检修要进行可靠地隔离。58、氢罐不应有腐蚀鼓包现象。59、若必须在压力容器筒壁上开孔或修理,应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参照制造厂工艺制定技术工艺措施,经锅炉监督工程师审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工艺措施实施。60、在订购压力容器前,应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其供货产品必须附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制造厂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监测机构签发发“监检证书”。61、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62、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设有可靠的停转报警装置、完善的水冲洗系统和必要的碱洗手段,并宜有停炉时可随时投入的碱洗系统。63、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的消防系统要与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相连接,热态需要时投入蒸汽进行隔绝空气式消防。64、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空气及烟气侧应装设消防水喷淋水管,喷淋面积应覆盖整个受热面。65、在锅炉设计时,油燃烧器必须配有调风器及稳燃器,保证油枪根部燃烧所需用氧量。新安装的油枪,在投运前应进行冷态试验。66、新炉投产、锅炉改进性大修后或当实用燃料与设计燃料有较大差异时,应进行燃烧调整,以确定一、二次风量、风速、合理的过剩空气量、风煤比、煤粉细度、燃烧器倾角或旋流强度及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等。67、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重点解决炉膛严重漏风、给粉机下粉不均匀和煤粉自流、一次风管不畅、送风不正常脉动、堵煤(特别是单元式制粉系统堵粉)、直吹式磨煤机断煤和热控设备失灵等。68、燃油速断阀要定期试验,确保动作正确、关闭严密。69、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空仓制度。70、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抽粉;停用时宜对煤粉仓实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71、当发现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72、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73、汽包锅炉应至少配置两只彼此独立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74、水位计的配置应采用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的配置方式,以保证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的正确监视。75、汽包水位计取样管应穿过汽包内壁隔层,管口应尽量避开汽包内水汽工况不稳定区,若不能避开时,应在汽包内取样管口加装稳流装置。76、水位计、水位平衡容器或变送器与汽包连接的取样管,一般应至少有1:100的斜度,汽侧取样管应向上向汽包方向倾斜,水侧取样管应向下向汽包方面倾斜。77、汽包水位测量系统,应采取正确的保温、伴热及防冻措施,以保证汽包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正确性。78、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和停炉前应进行实际传动校检。79、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启动和运行。80、转速表显示不正确或失效,严禁机组启动。81、在油质及清洁度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启动。82、在调节部套存在有卡涩、调节系统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下,严禁启动。83、机组大修后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汽轮机调节系统的静止试验或仿真试验,确认调节系统工作正常。84、正常停机时,在打闸后,应先检查有功功率是否到零,千瓦时表停转或逆转以后,再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或采用逆功率保护动作解列。严禁带负荷解列。85、在机组正常启动或停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运行规程要求投入汽轮机旁路系统。86、抽汽机组的可调整抽汽逆止门关闭应严密、连锁动作可靠,并必须设置有快速关闭的抽汽截止门。87、坚持按规程要求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汽门严密性试验、门杆活动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测试。88、转子技术档案包括转子原始资料、历次转子检修检查资料、机组主要运行数据、运行累计时间、主要运行方式、冷热态起停次数、起停过程中的汽温汽压负荷的变化率、超温超压运行累计时间、主要事故情况的原因和处理。89、每次大、小修,应对油管道磨损和焊缝质量进行检查。90、200MW及以上的氢冷发电机,应装设氢气湿度在线监测装置。91、水内冷或双水内冷的发电机在停机(运行)期间应保持发电机绕组温度高于环境温度(或风温),以防止发电机内结露。92、水内冷系统中的管道、阀门的橡胶密封圈应采用聚四氟乙烯垫圈,每次大修时更换。93、反冲洗系统的所有钢丝滤网应更换为激光打孔的不锈钢板新型滤网。94、当内冷水箱内的含氢量达到3%时报警,在120小时内缺陷未能消除或含氢量升至20%时,应停机处理。95、紧急停炉停机按钮配置,应采用与DCS分开的单独操作回路。96、若发生热工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必须开具工作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迅速处理。97、所有重要的主辅机保护都应采用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保护信号必须是相互独立的一次元件和输入通道。98、每年应进行保护和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知识培训。99、220kV及以上主变压器及新建1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保护。100、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101、电网内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必须经电网调度机构审定。102、订购变压器前,应向制造厂索取做过突发短路试验变压器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在设计联络会前,应取得所订购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103、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出厂和投产前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以留原始记录。104、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和12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在新安装时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10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大修后,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106、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还需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红外成像测温检查。107、套管安装就位后,带电前必须静放。500KV套管静放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110~220kv套管不得少于24小时。108、对保存期超过1年的110kV级以上的套管,安装前应进行局放试验、额定电压下的介损试验和油色谱分析。109、事故抢修所装上的套管,投运后的3个月内,应取油样进行一次色谱试验。110、手车式开关停送电时,操作票上要有“检查开关确在分闸位置”的项目。111、高压断路器的液压机构每年进行保压试验,每年进行压力闭锁回路的传动试验。112、开关设备断口外绝缘应满足不小于1.15倍(225kV)或1.2倍(363kV及550kV)相对地外绝缘的要求。113、扩建地网与原地网间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