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带班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组织和领导班组成员遵照“三大规程”进行安全生产,要求班组长随班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有关问题,深入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是生产现场的直接组织者,负责组织和安排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加强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第三章带班管理规定第四条班组长在带班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标准和本矿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随地检查和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五条班组长在带班中,必须切实加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第六条班组长在带班工作中,要强化自身安全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本人无违章、无事故,给职工当好表率,才能带领本班职工安全生产。第七条班组长在工作中要把好接班安全检查环节。每班接班后,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预防、预测、预控不留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汇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八条班组长在工作中,负责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本班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第九条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进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班组的自检工作,不违章作业和冒险指挥,有权禁止班组人员的违章作业。第十条及时搞好班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和凭证,做到准确、及时、整齐、清晰、按时公布,妥善保管。第十一条加强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管理、生活、学习的全过程中去,使之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心情舒畅,作积极向上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