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研究清末新政是指1901—1911年,清政府为挽救其统治的危亡,迎合新兴阶级的需要而进行的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制、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多方面。过去研究新政只限于1901年至1905年,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将1906年至1911年之间的预备立宪囊括在内。这样不仅扩大了研究时域,更有利于对清末新政这一有机整体的研究。关于清末新政研究情况,1989年以前,清末新政的研究是近代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成果相对较少。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出现了一股颇具规模的研究热潮,新政研究成为热点。并且在国外有关中国近代史著作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国内外的学者已做出了不少的研究成果。建国后至90年代以前的研究,主要是作为辛亥革命的背景来叙述,甚至当做革命的对立面来批判,多是否定的评价。“文革”前17年中,关于清末新政的研究不为中国近代史研究者重视,发表的论文不超过十篇。胡绳武、金冲及合著的小册子《论清末的立宪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算是唯一的专门性论著。有关观点都是夹杂在辛亥革命史的论著中论述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和《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文集》等书中辑录了很少一部分。人物方面的只有李时岳的《张謇与立宪派》(中华书局1962年)。1957年由于受“左”的思潮的影响,对立宪运动更是一棒打死,持完全否定态度。“文革”期间,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9年版)算是较早研究清末新政的专著。十年浩劫之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逐渐从总体上把新政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进行专题研究,并多有正面的评价,清末立宪运动史的研究一时变成热门,一批新成果,新观点脱颖而出。建国后至90年代以前,据不完全统计,与清末新政研究直接相关的论文有百篇之多,约为文革前的十倍之余。论文主要有:侯宜杰的《清末筹备立宪时期的杨度》(《近代史研究》1988年第1期),华友根的《杨度君主立宪思想略论》(《江海学刊》1989年第6期),郑大华的《清末预备立宪动因新探》(《求索》1987年第6期),张锡勤的《论立宪派与清政府在立宪问题上的纷歧》(《求是学刊》1989年第5期),王笛的《清末“新政”与四川近代教育的兴起》(《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2期)、《清末“新政”与挽回利权》(《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2期),王邦佐的《试论一九0一年——一九0五年清政府的“新政”史学月刊》1960年第4期)。港、台著作有:李炳南的《辛亥革命起因之分析》(正中书局1987年版);张云樵的《伍廷芳与清末政治改革》(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宪政编查馆研究》,载《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16编(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林熙的《袁世凯给端方的一封信:瞿鸿与丁未政潮》(《大成》1988年第5期),张玉法的《清季的立宪团体》(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971年版),以及他的另一部著作《清季的革命团体》(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975年版)。此时期,学术界还出版了大量人物方面的资料集。如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林志钧编:《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刘晴波主编:《杨度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编:《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中华书局1977年版;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刘晴波、彭国兴编:《陈天华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989年版;廖一中、罗真容编:《袁世凯奏议》,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总的来看,这些年的清末新政研究尽管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但只是一个开始。这些文章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属于辛亥革命史研究的,相对于其他专题而言,这一专题的研究依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关于立宪运动专题论文总计也不过七、八篇,有关的大量观点都是夹杂其中。在这一时期,虽然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但一般都能做到言之有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值得参考的新见解,得出了新结论。而且这一时期的研究,基本肯定的比较多了,基本否定论者肯定的成分较前增多,绝对否定论者更是极少见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关于清末新政的研究,论著主要有侯宜杰的《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刘增合的《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三联书店2005年版);王晓秋,、尚小明主编的《戊戌维新与清末新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尚小明的《留日学生与清末新政》(江西教育出版社年版);李细珠的《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国内共发表清末新政及与其直接相关的研究论文约三百来篇,主要有陈向阳的《清末新政与中国现代化》,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2期;张连起的《关于清末新政的几个问题》,《北方论丛》1990年第2期;王守中《论晚清近代化的两个阶段——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山东师范大学学报》,载社科版1990年第5期;黄加文的《论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改革及其影响》,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1期;赵朝峰的《清末新政与中国农业近代化》,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王永江的《试析清末新政对中国文化与经济近代化的影响》《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4期;王建科:«再论清末新政»,《学海》1993年第6期;季云飞:《清末三次改革之比较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董方奎的《论清末实行预备立宪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兼论中国近代民主化的起点》,载《安徽史学》1990年第1期;侯宜杰的《预备立宪是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的开端》,载《历史档案》1991年第4期;郭世佑的《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5期;陈向阳的《晚清三次变革与中国现代化的产生》,载《社会科学研究》1996年第1期;周力的《简论晚清的三次“变法”》,载《暨南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2期;周积明的《从洋务到辛亥:得失成败的再评估》,载《天津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这种研究热潮是前所未有的,并逐渐从总体上把新政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进行专题研究,并多有正面的评价,至今成为一个趋势。大量新观点纷涌而出,大大拓展了清末新政的研究领域,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研究状况,下文将从几个方面择要述之。一、关于清末新政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问题罗荣渠认为虽然清末新政的现代化努力“由于1911年辛亥革命的爆发而中途夭折”,但“这十年的变化超过鸦片战争以来半个世纪的变化”;表明“中国正在开始进入深化社会变革的新起点”(《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陈向阳认为它“在使中国从传统农业专制社会向现代化工业民主社会转变的过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清末新政与中国现代化》,《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6年第2期)。张连起在其专著《清末新政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中详细列举了清末新政在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等各方面所带来的十大变化和积极效果。对于清末新政的消极作用,张连起也有观点说明,他认为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强化了封建专政的国家机器”;二是导致了“袁世凯北洋军阀的崛起”;三是筹集经费“增加了人民负担”;四是“某些经济政策……客观上也为帝国主义输出资本提供了方便条件”。(张连起:《关于清末新政的几个问题》,《北方论丛》1990年第2期)孙代尧、王文章也认为清末新政“最后也未有任何功效,并且反而成了清朝崩溃的催化剂”。(《巨龙的苏醒——中国现代化道路的求索》,文津出版社1993年版)余丽芬、刘平指出:清末新政“带来了新世纪的某些胚胎”,“对于推进中国近代化进程的历史作用不可低估”(余丽芬:《清末新政评议》,《浙江学刊》1991年第4期;刘平:《慈禧新政评议》,《学海》1993年第5期。)此外,王守中还认为,清末新政在外交上也“挽回了已失的部分权力”(《论晚清近代化的两个阶段——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黄加文认为官制改革“开启了近代中国教育的新篇章,所以在中国教育史上地位特殊”(《论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改革及其影响》,《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赵朝峰指出“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兴农措施……有利于中国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转化,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清末新政与中国农业近代化》,《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王永江指出“清政府的上层统治者也在审时度势推行‘清末新政’,其对中国的文化与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试析清末新政对中国文化与经济近代化的影响》《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二、关于清末新政性质的问题关于清末新政的性质,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了一些新的认识和评价。王守中认为“是清政府所领导的一次具有近代化性质的全面改革运动”(《论晚清近代化的两个阶段——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5期。)季云飞认为清末新政是带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主阶级改革(《清末三次改革之比较研究》,《南京社会科学》1992年第6期);蒋华志、王建科则认为,清末新政是资本主义或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蒋华志:《清末新政新论》,《乐山师专学报》1990年第2期;王建科:《再论清末新政》,《学海》1993年第6期)。朱英也指出“这次新政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等各个方面,较大程度地改革旧的封建体制,推行新的资本主义制度。因此,从总体性质看,清末新政应该是一次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清末“新政”性质新探》,《湖北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三、关于清末新政得失原因的问题朱立则从清末新政进步方面,指出其之所以能“产生广泛的效应,更积极的作用”,“因为它是由清政府的实际统治者发起和推动的,它具有政治上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更能得到社会基层的响应”(《试析清末新政推动中国近现代化进程之原因》,《西安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赵文认为“从后发现代化国家实现现代化应具备的条件看,清末新政败在两点:其一,缺乏真正的现代化领导核心;其二,变革时机的错失”(《中国早期现代化的终结——清末新政失败原因探析》,《黑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5期)。叶瑞昕指出,“新政”得失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即“‘新政’发动者难以克服其自身变法不变心的致命痼疾”(《变法不变心:清末“新政”得失新透视》《河北学刊》2002年第2期)。蒋秀丽认为导致清末新政失败的原因有三:“一、清廷一味坚持君主专制和皇族集权延误了新政破旧布新的时机;二、统治阶级内部的争权夺利削弱了中央政权的领导力;三、新政推行以来的贪污腐败制约了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论清末新政的败因》,《山东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邵勇在《从权威的流坠到清末新政的失败》(《唐都学刊》2005年第2期)中指出,“旧人办新政,最高统治者平庸无能,各种利益集团争权夺利,致使权威日益流坠,国家机器运转严重失灵,最终导致新政变革失败。”四、关于清末立宪运动的问题关于官制改革。沈振群认为:官制改革“突破了绵延千年的封建政体窠臼,开创了我国近代资产阶级整体的先河”(《清末政治体制改革刍议》,《江西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1期)。徐军认为官制改革“只属于方式、方法范畴的统治术改革,不是根本统治制度的改革”(《试论清末官制制度》,《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1期)。袁亚忠则认为它“加速了社会总危机的全面爆发”,“实为清末政局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点”,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最终亦付之东流(《丙午官制改革与清末政局》,《山东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庄梦兰指出“清末管制改革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