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对心理辅导的工作管理,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赏罚分明,特制定心理辅导教师考核制度。一、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按德、能、勤、绩四块内容对各班心理辅导教师进行考核。2.考核对象:各班心理辅导教师。3.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心理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最后考评成绩。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德:满分20分1.助人精神:直接或间接帮助同学解决心理困扰;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2.奉献精神:以身为心理辅导教师为荣,对心理辅导活动工作有极高的兴趣;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3.工作态度:踏实肯干、积极主动;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能:满分10分1.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后考核效果:85分以上评定为5分;75~85分评定为4分;60~75分评定为3分;60分以下评定为1分。2.沟通能力;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勤:满分30分1.会议、培训和活动出席情况;每次必到评定为10分;请假次数不超过3次评定为6~9分;请假次数为3~5次,评定为3~5分;无故缺席1次,评定为2分;无故缺席2次,评定为1分。2.协助学校发放心理健康教育资料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3.学校所需材料及时上交,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4.将学校关于心理健康的一些活动及时通知给同学;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注:(1)会议、培训和活动中累计3次无故缺席将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辅导教师资格(2)出现4次资料没有及时上交直接取消评选优秀心理辅导教师资格绩:满分40分1.班级心理活动的组织;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2.心理健康任务的完成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5分,满分为15分。3.档案的完成情况;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4.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做出特殊贡献情况(包括提出宝贵意见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