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为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提升志愿者服务质量水平。现将我部志愿服务队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要求、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志愿服务队队长:副队长:成员:二、工作职责和要求1.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应展现我部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蓬勃朝气、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主义价值观。2.志愿者服务队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严格的团队纪律、保持良好的团队形象。3.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4.志愿者服务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意外发生。附件:***********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年月日附件:**********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第三条组织制度(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县文明办的统一要求,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应统一着志愿者服装或戴志愿者标志帽子,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要求着装。第四条学习制度(一)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二)支队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三)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第五条考勤制度(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队长签字认可。(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第六条活动制度(一)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