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在移动支付市场的博弈研究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龙源期刊网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在移动支付市场的博弈研究作者:刘楠来源:《财税月刊》2015年第02期摘要移动支付市场前景广阔,运营模式是影响其未来发展方向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的竞合关系是重点。本文通过建立两者在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博弈模型,由均衡解分析得出开展移动支付业务时的约束条件,并指出双方可能的运营模式以及在相应策略下移动支付的市场操作建议。关键词移动支付;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博弈移动支付是采用移动终端(如手机等)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付费的一种电子支付方式。从本质上来讲,移动支付是通信业务与金融服务的相互延伸和融合。目前,我国移动支付价值链上主要由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服务商(银行、银联等)、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支付宝、Paypal等)、应用提供商(公交、校园、公共事业)、设备提供商,以及终端用户等构成。其中,用户和商家是移动支付的需求方,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是移动支付的供给方,也是参与竞争的主体。因而它们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决定了移动支付的运营模式和发展方向。金融机构中的银行拥有强大的资金结算系统,掌握着银行卡资源,线下资源丰富。银联则凭借商户受理网络,整合各个银行,提供跨行、跨地区的交易服务。而独立于银行和移动运营商的第三方支付则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和金融组织的各种支付卡,进行支付的身份认证和支付确认,向用户直接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移动运营商则控制了空中通道,移动用户若要使用移动支付业务,首先需要通过空中下载进行银行卡信息的个人化,所以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都不可避免的要与移动运营商进行合作,因此本文就主要以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为参与者,从博弈研究的角度,对两者在移动支付业务的竞争合作策略进行研究。1国内研究现状研究移动支付运营模式的国外文献并不多,国内学者的主要研究如下:胡明、黄秀清[1]从产业协作模式与利益分成角度,探讨我国移动支付市场中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企业参与合作形成联盟的可能性;姜勇[2]利用博弈论,通过构建博弈模型,提出了我国移动支付产业链合适的运营模式。刘磊,杨兴丽[3]等通过建立移动运营商和银行卡组织之间的博弈模型,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纳什均衡解进行系统分析,指出了双方可能的合作模式及影响因素。王缓缓,杨东等[4]以移动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为研究主体,建立了两者在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和动态博弈模型,指出移动运营商主导模式下,移动支付平台的推广成本龙源期刊网是主要成本。苗苗,李晴雯[5]以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为完全信息条件下静态博弈模型的参与者,通过求解得出运营商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妥协合作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个大趋势下,第三方支付可以在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时,在移动运营的博弈中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的结论。由此可知,我国学者对第三方支付和金融机构两者之间关系研究较少。因此,本文从博弈论的视角出发,以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为参与者,建立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博弈模型,通过对不同条件下的收益比较来确定相应的均衡解,从而得出二者在移动支付市场可能存在的合作方式。2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假设一:假设市场上只存在一家第三方支付和一家金融机构,双方进行移动支付主导权的博弈。双方在做出决策之前都不知道对方的行动,即二者之问的博弈是完全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博弈。假设二:博弈双方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随机的且满足有限理性,并通过不断选择和调整各自的策略,考虑自身群体利益的最大化。假设三:在这个博弈中,第三方支付和金融机构均有两个可选择的策略:合作或不合作。双方合作即为双方共同主导移动支付平台,一方合作另一方不合作时则由不合作方主导移动支付平台。基于以上假设,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的策略选择有以下四种情况:(1)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都选择合作策略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都采取合作策略时,双方能够利用彼此的资源、技术优势,最大化地节约成本,共建移动支付平台,同时互相平分市场,各自收益都为。(2)金融机构选择合作策略和第三方支付选择不合作策略现今我国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双方都将不可避免的面临移动支付平台建设的问题。但是,由于担心自身的举动会引起对方的复制,造成为他人铺路的结果,双方在成本的投入和建设方面都较为谨慎,因而将更倾向于选择不合作策略,企图独自主导移动支付业务。此时采取不合作策略方掌握主导权,即第三方支付主导移动支付业务,主导方的收益大于合作方的收益,而且由于第三方支付拥有庞大数量的网络消费者,在移动支付业务的开展中也将更为有利,因此设第三方支付收益为πd,金融机构收益为πn,且πdπn。(3)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策略和第三方支付选择合作策略龙源期刊网日中国人民金融机构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未经中国人民金融机构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等条款可知,当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策略时,尽管第三方支付积极组织投入成本C进行系统、支付业务和平台等的建设和改造,但是金融机构的不合作将导致其难以开展移动支付业务,收入将为0,收益为-C。而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相比,并不拥有庞大的网络消费群体,潜在的消费者数量将较少,但是具有强大的资金清算系统,因此设其收益为πm。(4)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都选择不合作策略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都采取主导策略时,双方互不相让,各自发展业务。在这里,金融机构若不与第三方支付合作而采取独自发展的策略,则需要投人大量的成本来构建自己的支付平台,假定成本为Cm,收人为πm,则在此条件下金融机构收益为πm-Cm。而对于第三方支付依然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并且采取不合作策略,其收益将为0.若第三方支付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为p,不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p;金融机构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为q,不合作策略的概率为1-q。则该博弈矩阵如下图所示:图1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博弈矩阵金融机构合作不合作第三方支付合作(πa,πa)(-C,πm)不合作(πd,πn)(0,πm-Cm)该博弈需要满足此条件:πa,πm,πdπn3纳什均衡分析通过以上的博弈模型可以分析出:(1)当πaπm,πdπn,且πnπm-Cm时,纳什均衡解为(合作,合作)。双方彼此合作所获的收益大于各自主导支付业务时的收益。银联拥有大量的商户受理网络,能整合各个龙源期刊网银行,提供跨行、跨地区的交易服务;另一方面,银行掌握了银行卡资源,具备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而第三方支付则能以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满足银行现有资源难以覆盖的客户群体的支付需求,双方进行优势互补,共同构建移动支付业务,可以有效的节省成本,实现利润的最大化。(2)若πaπm,πdπn,且πn当Cm较小时,πn即金融机构选择独自发展业务时所投入的成本较小,且,随着Cm的减少,第三方支付选择合作的概率p越大。第三方支付为了避免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时致使自身收益出现0的情况,更愿意选择与金融机构合作。(3)若πmπaπdπn,且πn(4)若πmπaπdπn,且πn(5)若πdπa,且πnπm-Cm,均衡解为(不合作,合作),即第三方选择不合作策略,金融机构选择合作策略。与金融机构不同,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有着庞大的线上消费群体,当其潜在用户规模越大时,其利润空间也越大[5],独自主导移动支付业务也就越有利可图,πdπa也较容易满足,此时,第三方支付的博弈最优解为不合作策略。而Cm较大时,πnπm-Cm更容易实现,为避免大量成本的投入,金融机构更倾向于选择合作策略。(6)若πdπa,且πnπm-Cm更容易满足,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独自主导支付业务是最优策略。综上所述,均衡解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Cm,即金融机构选择主导移动支付业务时所投入成本的大小。另外,从博弈矩阵中得知,(合作,不合作)非任何情况下的优势策略,即第三方选择合作策略,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策略。自《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颁布之后,第三方支付受多方因素限制,进入移动支付业务的壁垒较高;金融机构实力雄厚,在面对移动支付市场时,不会轻易向第三方支付妥协;所以面对金融机构的不合作,为了将损失降到最低,尽管拥有庞大的潜在消费者,第三方支付也只能选择不合作,直至退出此市场。因此(合作,不合作)是第三方支付不会选择的策略。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虽然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但是构建移动支付业务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而且潜在消费群体相对较少,所以如果金融机构选择完全依靠自身的力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等以求争取更多的移动消费者群体,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所以在构建移动支付平台的成本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会轻易选择主导策略。4结束语本文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静态博弈模型,得出以下结论:龙源期刊网(1)当金融机构选择独自主导移动支付业务投入的成本较小时,其更愿意选择不合作策略。(2)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中,金融机构主导移动支付业务投入成本越低,第三方支付选择合作的概率越大,即第三方支付更愿意选择与金融机构合作。(3)当金融机构开发移动支付平台投入成本较高时,金融机构会选择合作策略,而第三方则考虑自身收益最大化来选择合作或不合作策略。金融机构的主力军——银联拥有大量的商户受理网络,能整合各个银行,提供跨行、跨地区的交易服务;第三方支付则拥有庞大数量的潜在消费者。可见,移动支付价值链上的各参与者自身的局限和核心优势不尽相同,因此实际上在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初期,各方都无法独立大规模开展移动支付业务,这也是自移动支付在国内推出以来一直发展不顺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双赢”合作机制依然是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关键。参考文献[1]胡明,黄秀清.中国移动支付市场各供给方竞争-合作博弈分析[C].OTT业务发展对通信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中国通信学会通信管理委员会第31次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3.[2]姜勇.基于博弈论分析的我国移动支付产业链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2008.[3]刘磊,杨兴丽,吕廷杰.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卡组织在移动支付市场的博弈[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04):60-62.[4]王缓缓,杨东,胡斌.移动支付价值链竞合策略的博弈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13.35(06):889-892.[5]苗苗,李晴雯.移动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在移动支付市场的博弈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2(04):47-51.作者简介:刘楠(1994-),女,本科,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网络金融,帅青红(1966-),男,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GL186)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