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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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摘要: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传承历史、延续文明、拓展未来的内在动力和宝贵遗产。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文化形态和内涵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因此,如何保持一个城市的个性特征,使宝贵的文化遗产和城市记忆得到传承延续,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关键词:城市文化;城市建设;历史文化遗产1.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1.1原真性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要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以求达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1.2整体性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的风貌。整体性还包含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如街区就应包括居民的生活活动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环境对象。1.3可持续性保护历史遗存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于求成。保护古城不仅是为了保存珍贵的历史遗存,重要的是留下城市的历史传统、建筑的精华,保护这些历史文化的载体,从中可以滋养出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和城市来。2.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法定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虽未定级但确有价值的古建筑、纪念建筑物、民居、遗址遗迹以及反映城市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历史价值的风景名胜地;较完整的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岁月特色的地段与街区;能够体现历史上城乡规划成就及反映城市发展历史的规划格局。除以上建筑实体性的历史文化遗产以外,文化传统也应是重要内容之一。传统的戏剧、绘画、音乐、手工工艺、民族风情、传统物产等都属于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之列。3.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层次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政策,可以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分为三个层析,即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这种分层次的保护方法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年来的经验总结,是解决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的有效途径。3.1保护文物古迹包括古文化遗迹、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文物保护法》规定要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迹是一般名称,文物保护单位是法定保护名称。3.2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确定,建设部在文件中提出要注意以下三点:第一,有真实的历史遗存物,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街道等是历史原物,不是仿古假造的。整个地区内会有一些后代改动的建筑存在,但应只占一小部分且风格上基本统一。第二,有完整的历史风貌,能够反映城市历史上的典型特色。第三有一定的规模,视野所及风貌基本一致,能够造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3.3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第一,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第二,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第三,继承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传统。这里,对古城格局和传统风貌提了保护和延续两层意思,对现状完好的应予保护,新的建设则要求延续,延续格局和风貌特色应成为古城地区的创作设计的一项原则,新建筑的形象考虑与传统建筑的对话与联系,做到既有时代感,又与历史有所呼应。[1]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一座城市经济越发达,社会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越高,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显重要。因为城市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明的生成地。城市科技的进步、经济的繁荣离不开人文创新来引导,现代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经济的聚集地,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个没有品位的城市,是不太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通过漫长的历史时期逐步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不要小看城市的一块砖、一片瓦、一堆石头,它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反映着城市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是特定历史时期的活化石,代表着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和自然风晴,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为什么今天许多人仍然喜欢去朝拜中世纪的城镇,仍然热衷于去看那些古城堡、古遗址,主要不是因为它们美,而在于能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和文化。那种情景虽然不很出奇,甚至还很平淡,但却古朴自然,那种情趣、那种和谐,充分显示出那个时代的文化和那个时代平静的城市生活。城市的贡献和作用就在于它能保存、留传和发展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5.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城市的魅力在于特色,而特色的基础又在于文化。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内涵和外在表现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城市的危机在于趋同化,失去个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特色内涵的重要集中表现,可以表现独特的城市民俗风情。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已成法律。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准拆。尽管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装修,但外观不许作一丝一毫改变。这一方面是俄罗斯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尊重与珍爱;另一方面也是法律的作用。德国规定,凡80~100年以上的建筑都必须无条件的保留。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就是财富,就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绍兴的沈园,是一座非常小的园林,亭台水榭也不出众,而800多年来却吸引了无数文人墨客,至今游人不绝。它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文化。凡读过陆游的《金叉头凤》和《沈园》诗词的人,走进园林里,都会有深刻亲切的感受,陆游和唐琬凄怆的爱腈故事打动游人心弦,激起心灵的共鸣,“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晾鸿照影来”,给园林增添了浓郁的文化点染。城市文化气质与内涵既可以从社会精神文明方面来考察,又可从物质环境协调优美、交通井然有序来考察。尤其是建筑风格更容易表现城市的个性,凝聚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貌,是独特的人文环境的物化形式。土耳其名城伊斯坦布尔,以完好保持城市轮廓线而闻名,高耸在天际线中的众多的圆屋顶和清真寺的尖塔,在傍晚时,犹如飘浮在暮色苍茫的天空一样。在上海,从外滩看浦东黄浦江的两岸建筑,强烈地表现了上海城市的个性。失去了外滩,也就没有上海的历史和上海的特色。[2]6.我国城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近20多年来,我国城市有了巨大的发展和变化。但是也要看到,不少城市和地区,只顾单纯的经济开发和规模的扩张,忽视了对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特色的保护,破坏也是十分严重的,值得引起高度重视。6.1建设性的破坏有的城市在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中,不切实际地进行大拆大建。实质是打着开发建设的旗号,进行的历史大破坏,其结果是导致有些历史文化名城面目全非,失去原有的文化韵味。城市要发展,势必要拆迁一些失去历史使用价值的老建筑。但是不能不加考究就把一些历史建筑用推土机铲掉、用大铁锤毁掉。6.2改善市民居住环境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缺乏妥善协调在北京,常常遇到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就是胡同该不该拆、要不要保护。从根本上提高胡同居民的生活水平,在于减少胡同居民,降低旧城区人口密度,拆除违章建筑,改善胡同建筑的内部设施。人们希望修整与恢复老式民居四合院的美好生活环境,而不在于毁灭胡同。到处高楼林立,旧貌换新颜,似乎是一派新气象,其实文化底蕴很差,千城一面,千楼一面,千街一面,失去城市的固有个性与文化。6.3法制不全,执法不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多管齐下,尤其是要依法管理。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要的是要加快立法。因为文化遗产是稀缺资源,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和不可再造性,它的价值是难以用金钱来估量的,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和监督机制来加强对遗产的保护。[3]7.城市的保护与发展应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在现代城市文明发展中的巨大价值。我们在传统器物层面保护、文化符号记忆、旅游价值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应该赋予历史文化遗迹新的内涵和新的生命力,使其与现代城市功能、产业发展、劳动就业、市民生活有机结合,在提升城市价值、发展现代文明、改善人居环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在城市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使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永续的保护与利用。只有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城市功能扩展、特别是与改善市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历史文化才能充满生机活力,“文物”才能真正成为“文化”,历史文化遗产才能真正走进市民的内心,真正成为市民观念意义上的文化,成为现实的、活生生的文化,成为能够产生向心力、归属感、认同感和共同行动的文化;也只有这样,现代城市才能成为历史文化遗产真正的家园,才能为历史文化遗产的生存与保护找到真正的根基,才能使历史文化成为现代城市文化和市民生活的一部分,进而成为城市文化的内核与灵魂。要使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发展有机融合,就必须借鉴和吸收国际上认同的历史文化保护观念和做法,非常小心、用心、精心地保护和进行规划、设计、建设,以尊重历史、尊重生活、尊重市民的态度,按照人与自然和谐、人与遗产和谐、遗产与环境和谐、生活与遗产和谐、传统与现代和谐的思想理念,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和最广的地域范围来保护和延续历史文化脉络,从整体上使历史文化名城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市民生活内在肌理关系相融和,更全面、更立体、更细腻地展示千年古都的历史文化发展轨迹,在继承历史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形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自然资源互为依托的独具特色的城市风格。[4]参考文献:[1]赵力平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编,城市文化建设[M],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1.[2]苗红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管理体制选择[J],城市发展研究,2014(03)[3]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编,文化遗产保护研究[M],北京市: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09.[4]单霁翔,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城市建设[J],城市规划,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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