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在发展电子政务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一种是把电子政务仅仅当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化,不重视软件的开发和政府业务流程的整合,而是用计算机系统去模仿传统的手工政务处理模式,结果很多政府部门的计算机设备成为高级打字工具,或者成为一种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种是简单地把电子政务等同于政府上网,以为把政府一些政策、法规、条例搬上网络就万事大吉,没有把传统的政务工具同网络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二)电子政务基础信息建设落后,发展电子政务任务十分紧迫由于当前电信领域的改革尚未到位,计算机、有线电视和电信的影响了我国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我国各地政府的计算机、电信网络设施的建设普及率不高,无线互联网、数字电视和呼叫中心等数据通信设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电子政务的需要。(三)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一是,电子政务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二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与电子政务的统一性、开放性、交互性和规模经济等自然特性产生严重冲突,目前,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宏观规划,没有提出明确的电子政务发展目标,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开展电子政务时往往各自为政,采用的标准也各不相同,业务内容单调重复,造成新的重复建设。例如,在某些省会城市,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甚至区工商局同时建立各自的网站,给工商行政管理带来混乱。(四)电子政务立法严重滞后由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较晚,目前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而对于如何促进电子交易、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法律效力等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使公文和通知的传送仍然以书面的为最权威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信息环境因素信息化人才匮乏,政府部门的人力状况无法满足电子政务发展的的客观要求。在我国政府部门能够熟练掌握电脑和网络的公务员数量有限,专门从事网络维护和信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就更加缺乏。信息资源采集、利用的实际困难。政府政务信息的资源整合力量不足,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需要投入巨大的人,财,物力,且政府管理比较复杂,覆盖范围广泛,信息采集涉及各种不同的部门和层次。信息的录入也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造成许多政府部门的网站内容单一,更新速度比较缓慢。缺乏统一信息化标准,信息化标准主要涉及到信息编码,网络通讯协议,操作系统,网络结构等复杂的技术细节,由于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化发展的起步时间和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发展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因此对形成一个统一的政务信息化的实施标准产生了影响。电子政务的网络基础和政务信息平台发展不足。网络硬件设施和政务信息平台是电子政务的信息载体和资源中心,作为网络的基础设施,政务信息平台为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起到桥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网络环境普遍存在带宽偏低,信息堵塞的现象,无法满足政务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多数政府的网站访问速度都比较慢,访问的效率不高。(二)体制因素制度的自身惯性阻力。信息技术带来的管理方式变革必然对传统封闭的管理体制产生冲击和振荡,令许多已经习惯了发号施令,接受批示型管理方式的政府官员感到无所适从。法律制度的缺陷。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明显不适应电子政务的发展要求,我国对有关网络安全,政府信息的认证,加密以及公众知情权等方面的网络法律规范几乎没有,对网络犯罪的预防,监管和责任追究没有完整的法律依据。因此,法律制度的欠缺成为电子政务从计划到落实的明显缺陷。部门协调的困难。在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中,信息采集,资料总结以及工作培训等方面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然而作为电子政务的主要实施部门--各级各类政府的信息采集中心多数已经由原来的国家机关变成事业机构,没有实际的权力,因此,经常容易出现由于部门利益的“人为”障碍造成信息沟通困难,影响了电子政务的实施效率。(三)立法滞后的因素立法的滞后严重限制了电子政务的发展。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电子签名和其他电子证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电子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迫切需要拿出一些解决的办法。出现立法滞后的现象也是有一定原因的。—是因为我国电子政务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二是由于未来形势发展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政府决策需要一定的缓冲期;三是因为信息技术变化迅速,而电子政务受技术因素影响很大,系统的每一次升级都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期。三、我国电子政务发展可拓展的思路(一)转变观念,强化信息网络意识政府部门应尽快建设政府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开放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现代化手段指导政府行政。1、各级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各方关系,从技术部门、科研院所聘请专家组成政府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建设的规范化。2、政府公务员特别是管理者领导者,要强化网络意识,不仅要把电子政府当作“一种新技术形式”来看待,更要把它当作一种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来实践,这样才能使先进的技术为现代的政府服务。(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吸收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子政务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就我国目前实际,电子政务的发展不仅要有政府公务员以提高其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工作都是技术等硬件的配合。(怎么做)1、要健全、完善政府专网建设,加快建设宽带、高速的政务网络系统;2、规划、引导国家骨干通信网络和社区宽带网建设,促进无线上网、数字电视与呼叫中心等技术与市场的发展,加快各地“数字城市”和政务系统建设,进一步改造各级政府与上级机关联通的政府专网。3、实现互联网产业化运作,吸引私人部门与非政府机构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在确保政务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通过合理方式授权企业参与,这样既可以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确保维持政府网站运行的资金来源,企业也可以通过产品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数据的商业再开发而获得利润。(三)加强政府统一规划与领导,注重信息资源整合1、在国务院中建立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可以采取“总体统筹、分工负责”的原则;2、加强政府的指导、监督等管理工作,制定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全国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指导意见,提出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切勿造成信息的“条块分割”;3、注重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打破各级政府部门对信息的垄断和封闭,对一些拟开工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要纳入到全国性规划中,对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电子政务应逐渐过渡到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之下,建成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四)建立电子政务的法制和法律环境作为电子政务的基石,对电子政务进行相关的立法已势在必行。1、其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电子文件法、电子签名法、电子版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身份证法、信息资源的管理传递交换条例等;而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加快研究和制定与电子签名有关的立法和法规。2、由于电子政务与互联网有密切的联系,利用互联网从事犯罪活动日前猖獗,这势必影响到电子政务的正常发展。为了更好地打击计算机犯罪,保护网络安全,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专用的法律——《网络刑法》,旨在为打击计算机犯罪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也为电子政务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四、展望未来目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加快电子化政务建设无疑会成为它摧城拔寨的利器。尽管电子政务代表了政务实施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但是,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工程,何况政务本身也在衍变、发展,改革中深层次的问题还将不断暴露出来。再加上我国目前现有的条件所限,制约因素客观地存在并产生作用,因此,电子政务建设的道路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正确分析、判断形势,科学合理地决策,并充分利用一切国内外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经过各界人员共同努力,一定会使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健康发展,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