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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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声明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主承销商确信已对本期发债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提示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2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基本要素债券名称: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1兰城投债”)。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债券期限:7年期,附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付本金2亿元、3亿元、4亿元、6亿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8.2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96%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是指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协议发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2亿元。2、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13亿元。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3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协议发行部分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证券账户的境内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4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目录释义...................................................1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3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3第三条发行概要.........................................7第四条承销方式........................................10第五条认购与托管......................................10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11第七条认购人承诺......................................11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12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13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23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情况................................29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34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35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42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44第十六条信用评级......................................48第十七条法律意见......................................49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51第十九条备查文件......................................515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公司、兰州城投、发行人:指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市国资委:指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牵头主承销商:指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指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商:指负责承销本期债券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代表承销团的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发行签订的《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副主承销商、分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1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签订的《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证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元:指人民币元。2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263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力住所:兰州市城关区南面滩268号(创新园软件大厦四层)注册资本:220,057万元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0楼联系人:强科显、张雪莲电话:0931-4607833、4607612传真:0931-4607716邮编:730030二、承销团(一)牵头主承销商: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黎维彬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外馆斜街甲1号泰利明苑A座二区4层注册资本:58.7亿元联系人:李明、彭鹏、张宏伟、刘文硕、刘岩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写字楼23楼电话:010-51789023、51789220、51789208传真:010-51789176邮编:100007(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法定代表人:龙增来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注册资本:50亿元联系人:李姗、邹崇阳、李宁、鄢凯红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北翼电话:010-63222551、63222884传真:010-63222809邮编:100032(三)分销商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少林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联系人:汪浩、张华、梁莹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电话:010-57601920、57601917、57601916传真:010-57601990邮编:100140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文平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联系人:程晨、熊雯联系地址:上海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电话:021-68765739、68768087传真:021-68767032邮编:2001224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3、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涛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联系人:张志名、王颖慧、胡迪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电话:010-59366106、59366107传真:010-59366108邮编:100088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联系人:廖敏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层电话:010-63081064传真:010-63081061邮编:100031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超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联系人:刘士杰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电话:010-88321989传真:010-88321685邮编:100044三、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张育军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52011年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联系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邮政编码:200120四、托管人(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成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联系人:田鹏、李杨联系电话:010-88170733、88170735传真:010-66061875邮政编码:100033(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迪彬住所:上海市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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