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统筹城乡发展”,这是在对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行科学判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面对现实,我们需要按照十七大的精神,统筹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明确任务与对策,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使统筹城乡发展收到良好的效果。关键词:城乡统筹;发展对策;思考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进入21世纪后的基本发展方略和基本理论问题之一,是相对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而言的,它要求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通盘筹划,综合考虑,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最终目标,统筹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统筹解决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打破城乡界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繁荣。统筹城乡发展,在现阶段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1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在立法的内容上有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立法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需要。因此,在统筹城乡发展的立法内容上,必须打破工农分割、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以工农业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把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统筹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财政税收、就业、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管理等重点内容和领域,协调和平衡城乡关系,把统筹城乡发展和扶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把党的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措施与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国家意志,处理好农民与市民、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的关系,从体制和法制上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法推进城乡统筹。2城乡统筹发展,必须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是世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共同规律,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实现上述目标,关键是统筹。要统筹发展,就要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1)要着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建设,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农民国民待遇的体现。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是把城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面向农村延伸,在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和内容方面上具体明确。(2)要着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提高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使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得到根本性解决。(3)要着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建设,把城市产业要素资源面向农村扩散。因为城乡产业发展是解决城乡协调发展的根本措施,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部署中,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就是要使三大产业在城乡之间进行广泛联合,城乡经济相互渗透,相辅相成,最终实现共同繁荣。(4)要坚持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把城市科教文卫发展面向农村辐射。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农村和城市同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保证农村子女在入托、入学、技能培训等方面享受与本区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实现农村居民教育与城镇居民教育的平等;不断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力度,提高农民的“参合率”;要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平等。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助、贫有所济”。3政府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城乡关系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当前和今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来,中央对城乡统筹的措施上是非常有力的,例如取消了只针对农业和农民的四项税收和其他负担。与1999年相比,2006年一共减轻农民负担1250亿元;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发展农业水利、农村交通、电力和沼气;对农民实行了多项生产性直接补贴。2006年补贴309.5亿元,2007年的补贴科目和金额进一步增加;大力发展了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政府新增的这方面事业经费主要用在了农村;在全国范围普遍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和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但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发展阶段,对现代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作用及其发展趋势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重新思考政府的作用,找到政府发挥了哪些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的新路子、新对策。(1)政府在各项工程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不仅要制订相关政策、行动规划,投入资源,而且在各项工程实施过程中,还要致力于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制,有效整合政府自身资源,明确政府领导和相关执行者的责任。在工程实施中,政府是主要的规划者,也是资金的主要投入者,更是工程实施的主导者。有效领导机制的建立、政府部门的协同是所有成功工程的共同点。(2)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不能替代市场的功能。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的前提下,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将市场力量与政府主导相结合。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般而言,市场与政府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分工,私人物品的生产与供给一般由市场来完成;而转移支付、公共物品供给、外部性防范等是政府的责任。然而,两者的边界又是不甚清晰的。政府对市场的引导、调节和规范,与政府对市场优势的引入和利用一样,既为必要,又甚为常见。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和协作弥补了政府力量的有限,也促进了市场的发育和成熟。(3)注重政府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忽视市场的政府是自大的,而忽视社会的政府是乏力的。统筹城乡发展需要有能力的政府,而提高政府能力所涉及的议题既与在政府和市场的运作之间保持平衡的需要紧密相关,也与政府和社会机构、公民进行相互交流、协调合作的综合治理紧密相关。政府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让广大社会成员充分理解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计划,取得了广泛的支持和理解。例如在村庄示范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中,政府的介入改变了农村传统的以村和承包组为单位的基础设施或公共物品提供方式。但同时,政府由于财政力度和行为方式的局限,不能承担起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所有职能和环节。村庄自治体系不仅动员了农民和其它社会群体参与到示范整治工作中来,而且在与政府沟通、争取政府专项资金、从其他途径筹集资源等方面做了政府无法做到的事情。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在起,认真解决城乡公共品供给失衡、资源要素流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失衡、城乡民间投资失衡、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失衡、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失衡问题,全面把握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容和目标,明确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让发展改革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参考文献[1]张良.城乡统筹下的乡村重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2]路明.城乡统筹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