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考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早在五十年代就开始形成。当时我们提出优先发展重工业,一方面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另一方面又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形成了一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包括城乡分割的建设投入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生活福利制度及市场交易制度等,造成了城乡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均资源占有量、收入和消费、人口素质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过数年跟踪所做出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估计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城乡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差距,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为了把这个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理论界和执政者一直都在努力探索和研究。早在19世纪初空想社会主义时期,欧文,傅立叶就提出了城乡一体化概念,马克思也提出要根据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来的城乡一体化,消灭不合理分工,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一体化。当然马克思所说的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在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为前提的城乡一体化。所以,城乡二元结构是历史的产物,城乡对立和分割,不利于人类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个在将近二百多年以前就有很多人提出来了,并且提出了解决的设想和方案。按照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人均GDP达到700-1500美元之间,农业在GDP中比重下降到15%以下,农业就业人口比重下降到30%,城市人口超过50%,就可以断定这个国家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农业和工业处于平等发展机会和权利,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不再是农业,也不需要从农业吸收资本等要素去推动工业化,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由农业转为工业和非农产业,农业成为了工业反哺对象,这个阶段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基于这个规律,如果不综合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着手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就会导致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国内国外形势和我国发展所处阶段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方针。一、统筹城乡发展的意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是党中央在正确把握我国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新挑战、新机遇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极强的时代性、创新性、针对性和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一)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差还比较远。这种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和发展失衡状态,造成了“三农”问题的现实困难,农村小康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大的难点。究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市化滞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过多的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过多的人口滞留在农村。“三农”不强,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就失去前提,建设和谐社会就没有基础,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必须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必须突破就“三农”论“三农”的思想束缚,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体制,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工业化和城市化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城乡互补共促、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社会长期稳定。(二)统筹城乡是发展农村经济,实施内需带动战略的需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远远低于城镇居民,一方面由于农村居民的购买力过低,直接影响到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由于买方市场水平低,城市市场饱和与工业生产相对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影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具有二三产业劳动技能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具有经济实力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安居乐业,促进农村型消费向城市型消费转变;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购买力,启动农村市场。因此,统筹城乡就成为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战略,它不仅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条大思路,也只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有效利用城市与乡村天然的联系,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的不同优势,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有效地促进内需带动战略的实施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统筹城乡是城市本身发展和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的需要。城镇化是区域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的支撑,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统筹城乡发展,广大农村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工业消费资料,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有助于克服国家工业化过程中较为突出的资源短缺等约束。同时,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建立在自身产业比较齐全并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而且各大部类之间、各产业之间、城乡之间应该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关系。因此,城乡统筹协调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城市本身发展的需要;不仅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也是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水平的需要。二、城乡统筹的本质及主要内容理想化的城乡统筹,在理论上讲,应该是通过统筹,使城乡资源条件基本一致,生存发展及市场环境条件不存在巨大差异,城乡居民平等地享受国民待遇。但在现实生活中人口和资源配置并非处于一种均质化的状态,事实上,城市和乡村无论资源禀赋、生存发展环境及外部支撑条件都存在巨大差异。正因为存在这些差异,所以要全面实施城乡统筹,需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民作为有机整体,通过规划统筹、产业统筹、投入统筹、体制统筹、政策统筹等,逐步尽可能实现城乡居民同质化的生活条件、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平等化的经济权利、基本均等的消费支出能力。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走出一条工农互促、城乡互动、城乡共荣的新路子,努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统筹的本质就是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之上,政府根据缩小城乡差距的实际需要,在二次分配和制度安排中统筹配置资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研究和实践时间不长,还有很多路要走,理论界对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容和措施也有很多不同的思路和归类方法,包括规划统筹、资源统筹、产业统筹、投入统筹、福利统筹、市场统筹、环境统筹、政策统筹、制度统筹等方方面面。要有效地利用理论指导城乡统筹,就应对统筹的内容和措施进行归类分析和研究,本文认为,城乡统筹可以系统地划分为:“分配统筹、发展统筹、市场统筹和制度统筹”四个大的方面。分配统筹是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人民享有生存权、福利权、共享公共服务权、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权的关键;发展统筹是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发展要素,推动产业互动、工农互补、城乡共荣;市场统筹就是尊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尽量用市场手段来解决城乡统筹问题;制度统筹就是要把城市和乡村放在平等的地位并尽可能考虑农业的公益性,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建立长效稳定的建设发展和帮扶机制,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纠正体制上和政策上的城市偏向,保障城乡统筹顺利实现。以上四个统筹,从不同的侧面重点解决了城乡统筹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补充、互为条件,共同构成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工作系统。总体来看,分配统筹是关键,发展统筹是动力,市场统筹是手段,制度统筹是保障。分配统筹是发展的基础,也是对发展失衡、市场失效、分配不公的重要补充,是稳定协调与竞争效率之间重要的调节手段;发展统筹是整个统筹系统实现统筹的基础;市场统筹是提高城乡统筹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机制;制度统筹是整个城乡统筹系统持续、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三、科学统筹,共建和谐通过对城乡统筹的本质、内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可以看出,要加快城乡统筹步伐,提高统筹效率,实现科学统筹,应该准确把握统筹规律,积极探索统筹模式,提高统筹质量和水平。(一)科学进行分配统筹,确保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在投资分配上表现为“重工轻农”。大多数农村经济薄弱,许多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基层政府无力向农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公众福利,农民收入水平偏低,有的甚至连基本生存条件都难以保障。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达到一定水平,城乡发展不仅需要统筹而且具备了一定的统筹条件,同时,农业本身也具有公益性,属弱质产业,所以,国民经济二次分配不仅成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核心内容,同样也是城乡统筹的关键和基石。从某种意义上说,分配统筹在经济补偿意义上是实施统筹的最有力、最直接、最有效的补救和保障措施。一是统筹生存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的供养体制,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扶贫、困难群体救济救助,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的生存问题;二是统筹福利权益。统筹解决城乡居民的劳动社保、就业、保险、住房、敬老养老等问题;三是统筹社会事业。主要包括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四是统筹基础设施。包括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等(见发展统筹)。除此之外,还有大江大河治理、生存环境建设、粮食安全、乡村文化传承、社区稳定和边防安全等。上述内容均属分配统筹的范畴,分配统筹是所有统筹中能够直接有效地达到统筹目的一种统筹措施,许多基本的分配统筹事项也是国家和政府存在的基本理由,是应该提供的起码的也是必须的公共服务。分配统筹是国民经济分配中缩小巨大差距的有效措施,既是统筹工作的关键,也是对统筹的基本要求。它具有及时、现实、高效,具有照顾当前并兼顾长远的积极作用。所以分配统筹是城乡统筹的关键,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现实保障。分配统筹的力度和水平应当根据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来确定,根据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当前的分配统筹应该是“低水平、广覆盖、差距统筹和加大基本统筹(生存保障、福利统筹等)”。当然,在强调分配统筹时,也要注意避免过度福利化和平均化,忽视效率的做法。(二)以发展统筹为动力,推动城乡共同繁荣统筹含义明确地指出了统筹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理性选择,强调政府在科学发展中通盘筹划的主导作用。当前,应该把握经济运行规律,以城市、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普遍提高为目标,通过统筹建立动力机制,使城乡环境水平不断提高、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区域联系更加紧密。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当前,统筹城乡主要面临规划的缺位、缺失、滞后或规划的虚化、缺乏刚性约束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主要是要解决城乡发展上的盲目无序问题,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统一编制区域内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包括产业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与时俱进,破除厚城薄乡、二元结构的旧观念,树立城乡并重、城乡一体的新理念,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注重发挥城镇对农村的带动辐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农村对城镇发展的支持帮助作用;既要注重刚性约束,又要体现灵活运用;既要注重经济发展,又要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城乡联动,实现共同繁荣。当然,也要因地因市场制宜注重农业内部规划。二是统筹城乡发展条件。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统筹城乡基础设施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首要条件。具体工作中,要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调整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结构,把建设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商业网点的建设步伐,提升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条件,改善群众生存环境。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