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城区学前教育起步于80年代初期,经过了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小学附属幼儿园撤并、大力推动民办学前教育等发展阶段,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于1999年被省教委授予“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合格县(区)”。现就我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区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68所,教育部门办园1所,企事业单位办园10所,小学附属园14所,其它部门办园5所,私立幼儿园38所。其中省级示范园1所、一类园3所、二类园19所、三类园45所。共有398个教学班,在园幼儿11590人,适龄幼儿入园率分别为学前一年91%、学前二年87%、学前三年81%,平均入园率达86.33%。在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合格率100%,教师897人,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669人,占教师总数的74.58%。其中学历达标822人,专科以上670人,学历达标率为91.63%。近几年来,我们突出“发展、创新、服务”的学前教育主题,以提高保教质量和效益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不断加强幼教管理,优化幼教队伍,推进幼教改革,深化素2质教育,为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我区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形成了以政府园为龙头、企业园为骨干、私立园为主体、小学附属幼儿园为补充的幼教格局。投资600万新建了童乐幼儿园教学楼,提升了办园标准,使我区唯一的政府园成为省级示范园。二是强化幼教管理。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动员、支持和依靠社会力量,吸纳社会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教事业,呈现出民办园蓬勃发展的局面。三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调整整顿、岗位培训、技能比武、继续教育、课题研究等多种渠道,有效提高了教师把新的教育理念转变为实际行为的能力,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正在形成。四是构建学前教育网络。目前我市在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中未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根据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的实际情况,到2013年底,市区将新增5所公办幼儿园,使公办幼儿园数量占到幼儿园总数40%。今年区政府计划投资新建2所幼儿园,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目前我区幼儿教育的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依据不足。目前我区学前教育执行《幼儿园教3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政策法规,无地方(市、区)配套落实方案,执行政策方向不明确。二是规划不够到位。市区约50万人口,仅有2所政府办幼儿园,远远起不到示范引领作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居民小区、新建住宅如雨后春笋,但至今未配套建设幼儿园。三是投入尚显不足。我区对学前教育未建立投入保障机制,除童乐幼儿园改扩建投资和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外,每年仅按在编幼儿教师500元/人的标准投入办公经费。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没有拨款,给幼儿园日常经费开支带来压力,成为直接影响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民办园的主要开支是房屋租赁费及教师工资。对于边远农村幼儿园,由于幼儿人数少,基本无力在教学上投资,制约了农村幼儿园的发展。四是布局不尽合理。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外来常住人口迅速增加等新情况的出现,未来三年我区适龄幼儿(含外来务工子女)2011年11590人,2012年13079人,2013年13354人,而现有园所的数量远不能满足需要,必将出项供需矛盾。目前我区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缺乏,公办幼儿园数量少、园舍小、无扩展空间;个体幼儿园量多质差,大多为家庭作坊式,办园设施差,教师素质低,保教质量不能保证,发展后劲不足。而且街道中心幼儿园不足,民办幼儿园选址过于集中和分散,造成幼儿就近入园困难。五是幼教师资匮乏。目前,幼儿教师普遍工资低,待遇4差,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平均1600元/月,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基本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甚至有的还达不到,绝大多数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导致幼儿教师流动性大,队伍发展很不稳定。且大多数幼儿园没有专业、专职的保健医生,保育员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且是编外人员,流动性大。师资紧缺与保育保健员素质不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幼儿教育的质量。目前,我区现有政府办园1所,在编教师34人,按照幼儿园编制标准1∶6~1∶7的配置比例,缺编教师37人。再结合我区未来三年新建园所需求,2011年需配教师编制70人,2012年需配教师编制140人,2013年需配教师编制140人。六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几年来,我区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入园难的矛盾,但由于目前对这些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收费标准、办园质量与督导评估等都还缺乏有效的规范与管理,加上一些举办者为经济利益所驱动,低薪聘用非专业、不合格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租赁不符合办园标准的房舍办园,存在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管理难度大等问题,而且还存在诸如房舍、饮食、消防、交通等诸多的安全隐患。七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的精神,幼儿园的水、电、气应执行居民类价格,5而目前我区幼儿园执行价格为商业标准,无形中增加了幼儿园的办园负担。三、学前教育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普及程度、教育质量与整个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对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指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我们制定了《长治市城区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形成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思路。一是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按照《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和《幼儿园建园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建设和改造工作的要求,应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建设用地、用房,对新建、扩建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金扶持的力度,改善教学环境和教育设施。二是加强师资力量的配置。有计划地公开招聘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或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非幼教专业高校毕业生。制订和完善幼儿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对民办幼儿教师进行评级发证,为教师成长提供良好的6环境,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发展。三是突出优质教育的办园特色。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实行分类管理,按省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区级示范园建立健全分类定级管理办法,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幼儿教育,调整课程结构,开发教育资源,激发园长管理潜能,突出办园特色,进一步彰显我区学前教育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四是建立有效管理的机制。明确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机制,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四、对我区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从总体上看,我区学前教育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在整个教育事业中,学前教育还处于相对薄弱的地位,存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托幼资源不足、师资紧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幼儿教育是基础教7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公共教育事业,其社会公益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并没有改变,政府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也不能“缺位”。建议政府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区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特别是出台我市(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规范幼儿教育的管理机制、经费投入机制、办园质量标准等,并制定必要的奖惩制度予以保障实施。二是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均衡发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建议政府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教育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政府扶持、行业准入、社会参与的机制,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三是激活投入机制,努力拓宽发展空间。从我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幼儿园的建设和运行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可探索“公办民助”的办园模式,进一步扩大公立、集体幼儿园的优质资源。可考虑使用撤并后的农村小学校址,采取无偿或有偿提供使用的形式创办民办幼儿园,以改善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走出一条“公办民助”的办园新格局。也可以尝试以“政府还本,幼儿园付息”或“政府付息,幼儿8园还本”的方式,鼓励幼儿园向银行借贷或吸纳民间资本来发展事业。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应有计划地招聘一批幼儿教育队伍,充实学前教育师资力量。通过规范入口抓来源、落实待遇抓稳定、强化培训抓提高的办法,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幼教师资队伍。同时要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稳定师资队伍发展,积极鼓励在职幼儿教师进修提高,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着力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幼儿园园长,并使一部分园长成长为德才兼备的幼教专家,以促进我区幼儿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五是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发展学前教育。在当前的城中村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建设中,实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可实行未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小区禁止进行住房销售,对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要合理解决其归属问题,明确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同时,政府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照顾,置学前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